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备注: 出让形式为通天式住宅16间,出让地块用途为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屋基地面积(201、216)两间每间约为49.67㎡;屋基地面积(202-215)14间每间约为47.81㎡;出让面积详见出让地块分幅图。以上16间屋基地拍卖起始价为68万元每间,并设置保留价,竞买保证金为每间1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依法受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间数不限。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02月17日 至 2014年02月21日 到 温岭市地产管理所(绿洲大厦三楼,温岭市新华书店旁边)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02月17日 至 2014年02月21日 到 温岭市地产管理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2月21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02月21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4年02月25日14时30分 在 横峰街道办事处四楼东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出让方式:公开拍卖,价高者成交,当场签订出让合同并办理公证手续(不再办理建房用地审批手续)。
凡有意受让以上建设用地使用权者,请于2014年2月17日至2014年2月21日的工作时间(截止时间2月21日下午4:00)持身份证到温岭市地产管理所(绿洲大厦三楼,温岭市新华书店旁边)领取出让文件资料,并交纳竞投保证金,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竞得人与温岭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合同后,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地价款、3%契税、0.5‰印花税。建设规划报批税另行收取。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8696930786109713
开户单位: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工业城分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
银行帐号:1207041129200091581
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2014-01-30
截止时间:2014-02-21
(来源:浙江省国土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