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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九江零点超市停业 消费者手里的购物卡怎么办?

zhuzhu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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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零点超市停业 消费者手里的购物卡怎么办?

  近日,一则“开发区零点超市停业装修,储值卡没用了”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上流传,引起不少网友关注。零点超市到底是停业还是关门?消费者手里没用完的购物卡该怎么办?这种还未消费先存钱的储值卡、会员卡,被称为预付卡。“停业装修”、“换老板”,近几年,不少市民都吃过尚有余额的预付卡突然变成“废卡”的苦头。碰见这样的情况,不想被“卡”住,消费者该怎么办?

  卡里还有钱怎么办?

  5月12日上午10时左右,记者来到位于九瑞大道上的零点购物中心,门帘后的大门紧闭。透过门缝,隐约可以看到货架上的货物。这时,记者才看到门上贴着一张A4打印纸,上面写着超市停业装修,给市民带来不便请谅解的字样。一旁的市民李先生说:“几个月前快过年的时候,准备来买点儿年货,没想到吃了个‘闭门羹’。原以为停业装修也是暂时的,但是每次经过这里都没有看到装修的迹象。”

  “我家还有几百元的零点超市购物卡,现在超市关门了,能不能兑换成现金?”家住超市对门昌平花园小区的市民张阿姨说,她每天都要来超市买菜。过年前后就有人听说超市开不下去要关门了,“那时候这里买东西就跟抢东西不要钱一样,场面很乱,大部分的购物者结账时都是刷卡,那时就听说这个超市快倒闭了,没想到这么快就应验了。”记者查询得零点购物中心办公室电话,反复拨打,一直提示无人接听。据在这座楼上工作的一位保安介绍,该超市已经关门多日,最近有很多人来找超市老板,但具体情况他不了解。对于该超市为何关门,周边居民称超市生意不景气,可能再加上其他原因,导致出现这种局面。

  经常被“卡”太郁闷

  现在商家越来越懂得“圈粉”,储值卡、积分卡、会员卡,各种卡层出不穷。像零点购物中心这样,先在卡里存钱,后来老板“人间蒸发”的例子也数不胜数。

  早先南湖支路上的蓝色雨网吧,也是挂出停业装修的告示后“一去不复返”。和超市一样,九江目前网吧大多实行会员制,会员可以比非会员便宜近一半价格。而办理会员只有一个方法——存钱。顾客只有在会员卡里存上钱,才能享受优惠,存得越多优惠得越多。

  除了“停业装修”,还有一些市民碰到“换老板”也感到十分头疼。之前在四码头的一家名为“七色花”的奶茶店,就是因为换老板而发生会员卡无法使用的情况。

  那么这种卡到底合法吗?国发办(2011)25号文件明确,预付卡按发卡人不同分为两类,一类是专营发卡机构发行,可跨地区、跨行业、跨法人使用的属于多用途预付卡,由人民银行负责;另一类是商业企业发行,只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企业使用的属于单用途预付卡,由商务部门负责。市民手中的零点购物中心的储值卡就是属于单用途预付卡。2011年11月,国家商务部就专门出台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目前,很多商家都不约而同地推出了预付卡消费,如购物卡、美容卡、超市卡等,储值卡在方便消费者、商家的同时,引发的各类经济犯罪也须引起重视。

  通过调研和专项整治发现,目前储值卡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为:一是设定霸王条款。有的经营者提供的预付费消费卡存在格式条款,如“恕不退、不换、遗失不补、商家保留最终解释权”等,故意减轻或逃避应承担的责任,限制消费者权益。二是存在欺诈行为。部分经营者通过销售预付费消费卡,套取现金,然后卷钱关门,导致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三是设置附加条件。有的经营者自行设定预付费消费卡使用门槛,限制消费者正常消费。以“消费额度不足、价格上涨、节假日除外”等为理由,单方取消优惠活动,并设定额外条件,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不履行法定义务,擅自终止服务。有的经营者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出现关门歇业、易主、变更经营地址等情形,不能继续提供服务,未提前告知持卡消费者,也未能妥善处理善后工作。更有部分经营者转移经营权,而后续经营者以更换老板为由不承认原来售出的预付卡,要求消费者重新充值后才可继续使用,最终使得消费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可拨打12312维权

  零点购物中心的关门到底是暂时的还是长期的?这种行为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是否有权要求公司退还未消费的金额?像这样的储值卡、美容卡、洗车卡等业务该如何规范?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零点购物中心由于债务纠纷,被要求关门。记者咨询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了解到,市消协目前还未接到市民打来的咨询电话,他们正在调查相关情况。如果零点购物中心真的停业,应该退还市民购物卡中未消费的金额。工作人员介绍,零点购物中心的这种储值卡属于预付卡,如果发卡的是个体工商户,将由工商部门介入调查,如果是公司或企业,则需要商务部门解决此事。同时,工商部门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使用预付式消费卡(券)时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是购买前应多看,多选。充分了解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和信誉,尽量选择规模大、信誉高、经营良好的企业;其次是在购买时应仔细了解有关规定,最好签订书面消费合同;最后是在使用过程中,面对霸王条款要坚决说“不”,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从九江市商管办秩序科了解到,根据国发办(2011)25号文件精神,商务部门负责预付卡行业标准制定,对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的发卡售卡行为是否符合《办法》规定、预收资金内部控制和风险状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及非现场检查,防范资金风险。预收资金存管制度要求发卡企业售卡预收资金在指定商业银行设置存管账户运行,不得挪作主营业务之外使用,且保证账户余额不超过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40%,但不低于上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30%,不同类型的企业稍有不同。商管办工作人员介绍,遇到预付卡无法使用的情况,可以直接拨打商务局热线12312进行维权。
  (长江周刊 周慧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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