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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市高库存商品处理规范

1、目的:了解高库存生产原因并及时处理,以保持合理的库存量,降低营运成本。

  2、适用范围:各分店。

  3、高库存定义:生鲜冻品及干货可销天数大于30天,杂货可销天数大于30天,杂货清洁用品课、百货可销天数大于40天之商品。

  4、高库存商品产生原因:
  一、订货不当。
  二、上次盘点不确实,使电脑库存远大于实际库存(虚库存)。
  三、促销商品销售不佳。
  四、季节性商品处理不及时。
  五、价格无竞争力。
  六、囤货,切货。

  5、处理流程:

  一、物流管理部依高库存定义于第二周上档日(星期三)设定条件,次日列印S601商品存货明细报表交课长。

  二、课长依据S601报表安排课员盘点。课员将实际库存量填于相应品名与存货中间的空隙处,并在报表实际盘点数字最下端签名。

  三、课长用蓝色或黑笔在报表右侧对应商品最后一栏旁注明产生的原因及处理方法,并在报表的右下方签名。

  四、根据不同原因,处理方法如下:

  (一)高库存属分店自己囤货商品:不需汇报营运处与采购处。

  (二)高库存且滞销商品:先按滞销商品处理方法处理,若仍为高库存的商品可按以下方法处理(课长与采购经理沟通,经采购同意):
  1、可留适当库存后退货。
  2、配合邮报档期降价做店内促销。
  3、自行联系友店,做店间转货。

  五、课长将S601商品存货明细报表上的高库存商品处理意见和结果交物流管理部,由物流管理部填写分店高库存商品汇总表(如附表),以电子邮件传至总公司相关采购与营运专员(每月一次每月5号之前送毕)。原件存档。

  6、使用表单:
  一、S601商品存货明细报表。
  二、分店高库存商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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