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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大型零售商场将推行错位经营

  记者从河南省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获悉,以突出特色为经营内容的错位经营法将在省会郑州各大型零售商场全面展开。



  省贸易行业办负责同志解释说,错位经营即突出个性,以特色吸引顾客,使市场资源重新得到优化配置。



  进入90年代中后期,随着市场形势不断变化,竞争日趋激烈,加之经营无特色,竞争不规范等因素,郑州市多数商场陷入困境。



  此次,郑州市各大型零售商场错位经营改革将最终实现三个“错位”:



  一是零售商场与批发市场之间的“错位”。通过对批发市场的整顿规范,促使市内批发市场向市郊转移,避免因地域集中而造成恶性竞争。



  二是市级商业区之间的“错位”。二七塔商业区要发展成为代表郑州商贸城形象的购物游览区,碧沙岗商业区定位于工薪阶层购物区,花园路商业区则发展成为经营中高档名优商品区。



  三是同一商业中心区内商厦之间的“错位”。各商厦在经营过程中,要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定位,使商厦之间在商品档次、消费群体、形象塑造、促销重点、经营风格、服务特色等方面形成错位,突出特色,避免恶性竞争。(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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