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贸易行业办负责同志解释说,错位经营即突出个性,以特色吸引顾客,使市场资源重新得到优化配置。
进入90年代中后期,随着市场形势不断变化,竞争日趋激烈,加之经营无特色,竞争不规范等因素,郑州市多数商场陷入困境。
此次,郑州市各大型零售商场错位经营改革将最终实现三个“错位”:
一是零售商场与批发市场之间的“错位”。通过对批发市场的整顿规范,促使市内批发市场向市郊转移,避免因地域集中而造成恶性竞争。
二是市级商业区之间的“错位”。二七塔商业区要发展成为代表郑州商贸城形象的购物游览区,碧沙岗商业区定位于工薪阶层购物区,花园路商业区则发展成为经营中高档名优商品区。
三是同一商业中心区内商厦之间的“错位”。各商厦在经营过程中,要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定位,使商厦之间在商品档次、消费群体、形象塑造、促销重点、经营风格、服务特色等方面形成错位,突出特色,避免恶性竞争。(河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