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青年报6月11日报道 昨天上午,超市发集团和400多家供货商联合签署了《反商
业贿赂协议》,这是京城商家又一次公开地大规模地向“商业贿赂”开火。有关专
家认为,“久盛不衰”的商业贿赂使商场无法对商品结构进行优胜劣汰,它对商场
本身和消费者的利益都是一种长久和严重的损害,不清除这个毒瘤,国有商业很难
在与国际资本的抗衡中站稳脚跟。
商业贿赂一直是商界公开的秘密,最常见的方式即是回扣,供货商为了将某种
商品进入店内销售或达到让商场尽快结算的目的,私下给予商场有关负责人如采购
人员、结算人员一定比例的“回报”,有的给现金,有的则赠送彩电、钻石手表等
贵重物品,还有的让相关人员免费出国游览。
每年到底有多少财物进了商业贿赂的黑洞?因是暗箱操作,具体数字无法估算,
但京城一位商场总经理曾说过这样一句发人深省的话:当商场改革采购方式触动了
一部分人的利益时,他们的反应就如同“挖了祖坟一样”。商业贿赂数额之大可见
一斑。
北京商业干部管理学院教授李飞认为,商业贿赂最直接的恶果是使商场无法建
立商品的优胜劣汰机制,使商场既不能保证商品质量,也不能保证经营利润的最大
化。在商业贿赂的庇护下,供货商提供的未必是最畅销的产品,对商场来说,质量
一般、销售不佳的商品又不能及时清除出场,久而久之,商场就会失去竞争力。而
且贿赂会最终作为“成本”转嫁到产品价格中,使价格居高不下,令消费者利益受
损。
据了解,近年来,京城商家在反商业贿赂上也采取了不少行动,1998年,物美
商场就与供货商签订过《反商业贿赂协议》,同年,大华电器城举办了反贿赂展。
许多商场也采取了更为先进的采购和结算方式,从制度上防止商业贿赂的发生,如
建立采购中心,制定一套完整的采购制度,变个人采购为集团采购;翠微大厦等还
采用电子结算方式,由电脑中心控制,商场根据电脑上显示的销售额统一回款,供
货商再也不必为结算看谁的脸色了。
有关专家认为,反商业贿赂仅有协议和自律是不够的,一方面商场要加强自律,
如沃尔玛,采购人员如接受供货商的宴请,立即会受到开除处分;另一方面,商家
要尽快建立集中采购、电子结算等先进方式,从制度上不给商业贿赂以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