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日报报道 日前创维集团与北京华联商厦集团属下的北京华联超市达成合作,协议金额8000万元。此前,创维集团已与苏宁、国美、沃尔玛、三联等大型商业集团或超市展开合作,总协议金额4亿多元。
今年以来彩电市场依然以价格战为主,各彩电企业都在开拓新的营销渠道,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商业资源。创维集团中国区营销总经理杨东文提出,在传统营销模式的基础上,创维将大力发展“第三种营销模式”,即与专业家电商业公司和大型连锁超市全面合作。这种合作将是一种“双赢”的结果。据悉,北京华联同意将创维列入A类企业,向消费者和市场进行重点推介;而创维也将华联超市列入“3A客户”信用等级,在回款等方面给予扶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