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商报报道 特许经营在80年代中期传入香港,如今,特许经营在香港究竟发展得怎样?其前景又如何?
最先把特许经营方式引入香港的是“7·11便利店”,它出售特许权给小资本创业者,使“7·11”的业务在香港迅速扩展,自此,特许经营的概念逐渐为香港人所认识。从80年代中期开始,多家企业也尝试在香港出售特许权推动业务的发展。
目前,香港的特许体系除“7·11”便利店外,还出现于下列行业:1.零售。主要集中于成衣和鞋类。例如“佐丹奴”、“G-2000”、“Theme”等。2.饮食业。这也是特许经营最能蓬勃发展的行业。经营西式快餐的“肯德鸡家乡鸡”;经营中西式混合形式快餐店的“大快活”;经营中式快餐店的“东东云吞面”及“德和烧腊”,也开始利用特许经营方式扩展业务。3.一般服务。如冲印服务业的“真面目”。4.专业服务。国际上数家颇负盛名的会计或管理顾问服务公司便以特许经营方式在香港运作。
至于在香港购买特许权创业的具体运作,据“7·11”特许经营董事潘国梁介绍,至1992年4月底,该公司分店总数共280家,其中采用特许方式的分店有140家。申请该店特许权的人士,首先需付上40万港币的投资费用,其中包括店铺货品的按金及合作经营的投资额,合同期限为10年,而毛利则以分账形式分配。此外,该公司把合作开始后的几个月视为训练期,在此期间申请者不需付投资额,待观察有没有开便利店的经营素质几个月后,再作出签署合同的决定。由于特许经营方式可提高服务水平,又能减低新业务投资的风险,故此每年向“7·11”公司申请特许经营的人很多。
然而,使人感到奇怪的是,特许经营在香港的发展并非如美、英一样一路顺风,而是跌宕起伏,甚至一些传统上以特许方式在海外扩展其业务的大特许组织,如麦当劳、Circle-K便利店等,它们在香港却舍弃特许经营的策略,而采取直营店的形式经营;而香港本地曾采取特许经营的公司,如“快图美”、“Sparkle”、“Bossi-ni”等,也逐渐收缩其特许业务。
关于这一现象的原因,有关专家指出:相对美国而言,在香港采取特许经营方式有一定的困难。首先是美国国家福利完善,人们的依赖性大,特许经营提供一套完善的管理模式,适合当地人的性格。而港人则较为个性化,创业心重,若业务有利可图,均想自己赚取利润,不想与别人分享。其次,美国市场发展成熟,新店铺或商标难以打入市场,所以购买现成的特许权有助于业务的发展,反观香港各行各业发展潜力较大,创业机会多,无需靠别人经营特许业务。最后,香港店铺租金昂贵,租金占投资一半,这也是一个重要障碍。
虽然如此,特许经营在香港的发展很有潜力,香港许多业务,例如油器食品、粥粉面店都可用此方法经营。一方面,特许经营能在短时间内打响招牌,是因为香港生活水平高,生活节奏快,商标已成为人们购物或选择服务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特许权出售的并非只是商标与商号,而是一套已经运行完善的经营模式,包括产品种类、采购及存货管理、质量、店铺经营技巧、人员培训、晋升制度、市场推广等,使受许人能迅速建立市场地位。由香港输出特许业务到大陆市场潜力也很大,香港居住环境过于狭小,消费者很少购买大批同类产品,但大陆则不同,加上大陆生活水平提高,消费品市场扩大,特许经营业务发展潜力相当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