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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界人士谈论反不正当促销规定

  几星期前,市商委出台了关于停止使用不正当方式开展商业促销活动的新规定。此规定一出,无论是在业内还是在广大消费者之间都掀起了不小的波澜。一向促销活动不断的众商家对此规定说法不一。

  竞争应该是正当竞争
  
  贵友大厦副总经理张春燕:政府部门出台这样的新规定是很合时宜的。作为商业企业来说,应该严格自律、遵守市场规则,采用正当手段参与商业竞争。打折促销是商家惯用的赢利手段,但是不应该是惟一手段,商家主要应该靠商誉、靠经营特色、靠商业质量、靠诚信服务取信于消费者。市场经济是优胜劣汰的,通过激烈的竞争才能使优秀的企业胜出,但是这种竞争应该是正当竞争。

  力度还不够大
  
  西单商场副总经理李宪:作为政府部门应该表明态度,但是我认为力度还不够大。现在商家的促销手段不断出新,但应该是在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础上,有一定的限度。而且对于商场本身来说,经常打折促销,时间一长不打折就会卖不出东西。这对于商场来说,相当于慢性自杀。其实对于商场来说,提升形象、扩大占有率靠的应该是品质和形象,而不是频出怪招搞促销。当然并不是说商家搞促销就不对,适当地在一定时期内组织一些促销活动属正当的经营方式,比如在节假日、商品换季等等。而商家没有目标地天天打折对于整个商业市场是不利的。

  促销有吸引力双方都得利
  
  华联商厦企划部有关负责人:消费者最关心的是价格,促销活动搞得有新意能吸引人,而且还能让顾客真正得到实惠,有什么不好呢?作为商业企业,我们应该遵守市商委的有关规定,但是大家是不是应该先弄清楚什么才算是不正当促销?就拿博彩来说吧,什么称之为“博”?有赌资有输赢才算赌博,否则怎么能算“博”呢?作为消费者,在关心商品品质和服务之外,就看谁的促销方式灵活有吸引力。

  搞不搞促销该听顾客的
  
  庄胜崇光副总经理刘蔚:商家搞促销应该从顾客的角度考虑,我们希望顾客在购物时能够享受到乐趣,而折扣就是其中的一种。其实在搞促销时,商家的付出也是很多的,诸如人力、物力以及广告费等等。但最终目的是让顾客受益。如果顾客不喜欢打折促销的话,他们就不会去买东西了。就拿SOGO来说吧,去年的销售额是10个亿,今年有望突破14亿。再说如果促销活动顾客不欢迎的话,怎么可以三天卖出去7600万元呢?
  
  作为政府部门应该给大家一个灵活的机制,让市场活跃起来,不要规定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作为商场来说,业态是不同的。有些商场就是适合天天打折促销,像沃尔玛就是天天减价,可它却做成了国际知名企业。作为百货店来说,每个季节搞促销是责任,是为顾客服务。当然一些商家在促销的时候可能会出现问题,这样的商场会慢慢被顾客淘汰的。

  商委说话:昨天,在市商委流通处有关负责人的办公室里,记者得到了回答:禁止不正当促销的通知表明了市商委的一种态度,希望商家自觉遵守。而对于不正当促销方式,目前有关法律法规还没有一个很明确的规定,没有相应的标准约束它。但尽管如此,每个商家自己都应该有一个商业道德的经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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