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轰动全国的“华建电子重组济南百货”一事如今“水落石出”。今天上午,济南市体改办就“华建电子”重组“济南百货”一事,召开新闻发布会,给出正式说法。同时,郑重向社会各界公布了华建电子重组济南百货的7项主要承诺。
市体改办指出,“重组是经过充分考察论证和慎重研究后确定的,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体改办将按照市政府的意见和要求,坚定不移地继续支持和推动两公司的重组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在华建电子重组济南百货的主要承诺里有以下内容:华建方面承诺以现金出资购买济南百货不超过30%的国家股、承诺稳定现有济南百货商业,注入优质资产并保持济南百货持续融资功能。
主要有七点:
一、现金出资6880多万元受让济南百货29.8%国有股权,成为济南百货第一大股东。
二、投入资金注入百货大楼,补发拖欠职工部分工资,稳定职工队伍并保证安置好下岗职工。
三、济南百货的商业部分继续保持在上市公司之内,并投入5600万元,改组济南百货现有的商业部分。
四、通过达到增发新股目标,发挥济南百货的融资功能,争取募集资金3—4亿元,募集资金项目落户济南。
五、在齐鲁软件园区征地300亩,投资3000万元建华建电子产业园。
六、向齐鲁软件园区信息产业公司和济南百大电子商务公司增资,注入高科技项目,保证济南百货经营效益。
七、在济南建立中国科学院计算机语言信息工程中心济南分部……
市体改办指出,“华建电子重组济南百货的承诺和方案是立足长远,在稳定和发展济南百货现有主业的基础上,妥善安置职工,提出无论实现增发与否,华建都会将其科技产品项目落户齐鲁软件园。”
在长达12页的“关于济南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重组的几个问题”的材料中,市体改办对“重组的决策过程”、“华建公司的决策情况”及“关于百货大楼提出华建不具备重组资格、华建的资金实力、规模、资信以及未按重组程序办理等问题”作出详细解释。
市体改办最后指出,“百货大楼提出华建不具备重组济南百货的实力和资格是不成立的,提出中止国资局与华建电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不具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整个协议过程是合法进行的。” (济南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