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济南百货和华建电子重组过程中的“风波”,政府部门一直没有明确表态,今日上午,济南市国资局作为济百的第一大股东“开口说话”,详细陈述了重组过程中“波折”的缘由,并公开表示,有媒体称济百和华建“联姻”为“包办的重组”,是毫无道理的指责。
昨日济南国资局局长徐长林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我们认为,市国资局既是济南政府专司国有资产管理的部门,又是济南百货的第一大股东,有合法的权利转让所持有的股份,参与济南百货的重组,政府没有包办重组!”
国资局有关人员对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几个敏感问题做了说明。他们强调,股东转让股份,是法律赋予股东合法的、正当的权利,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前,国资局仍是济百的股东,有合法的权利介入济百重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介入济百重组,是济南百货2000年9月要求的,2001年,市政府经过筛选,开始与华建接触,重组过程中,济南百货的主要负责人都参与了谈判,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济百方面才提出了不同意把股权转让给华建电子的意见。但此时,《股权转让协议》、《股权委托管理协议》已经签署。
2001年5月,华建以预付款的方式,将6882.7万元用现金全部支付给了济南国资局,在华建提交的具体实施方案中,华建除了向市国资局支付了股权转让金外,还向济南百货注入了1500万元启动资金,济百提出至少需要6000万元,济南市政府同意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借给华建4000万元,总计5500万元,用来安置职工和启动经营,对济百的重组也有利。
今日市国资局的有关人员,还对国资局向华建转让国家股股权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做了补充说明。他们认为,选择华建不是政府“拉郎配”,是市政府经过深思熟虑、反复研究后决定的,华建是中科院控股企业,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企业,华建受让国家股权,是一项“多赢”选择。重组济南百货符合济百职工的根本利益,迄今为止市政府重组的决心没有变,希望通过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使重组成功。 (济南时报 雪岑 韩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