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场报消息 严把进货关,对不合格商品坚决说“不”;对售出商品质量严格执行“先行负责制”;建立内部预警制度,过期商品决不上柜;全部商品明码实价,遇标签价与收银台结算价不一时,以较低价格为准;尊重消费者的人格,文明经商、礼貌服务———12月11日,上海的华联、联华、农工商、易初莲花和锦江麦德龙5大超市公司达成以上公约,并联合倡议全市超市、大卖场依法经营,提高管理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近年来,超市和大卖场成为商业发展潮流和趋势。目前,上海地区超市、大卖场的网点数达1800家左右,去年的营业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近20%。与此同时,也有部分超市、大卖场管理制度尚不健全,致使消费者权益屡受损害。2000年,仅浦东新区工商部门对超市、大卖场的行政处罚金额,就不下百万元。
为了进一步促进超市、大卖场的健康发展,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对超市、大卖场规范管理的意见》,引导超市和大卖场自律经营,保证消费者购物放心满意。《意见》还要求超市、大卖场不侵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对进场企业或商品设置不合理、不公平的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