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日报消息 经过4年探索,中南商业大楼的“退货”承诺实行得越来越顺,赢得了消费者的诚信交易。
昨日,中南商业大楼总经理李鸽珍介绍,恶意退换或非正常退换比例,已从1997年的12%减少到去年的2.5%;月净损失从最初的20万元下降到目前的万余元。“消费者和我们都经受住了考验。”
1997年8月,中南商业大楼开国内商界先河,对国家“三包”规定作大胆突破,推出了“商品不满意就退换”的承诺:消费者如对商品不满意,无论其购买时间长短,只要不影响商品的第二次出售(除内衣、精密仪器外),均可要求或退或换。
据了解,在推出承诺的首个月里,商场收到5000多笔退换货要求。其中,非正常退换使他们亏损近20万元。如:有些顾客退别人送的礼品套现金,或将新衣穿过数天后要求退货。
面对内部的不解和外界的质疑,中南商业大楼硬是将这项“傻”政策坚持了下来,并于1999年“3.15”期间,将承诺从商品延伸到服务。即顾客认为营业员服务不到位,也可以此理由要求退换。去年9月,他们再次夸下“海口”:实行“无障碍退货”,满意或不满意都可退换。4个月下来,在1080笔次退换中,恶意退换比例竟大大低于他们预计的8%。
国内贸易部专家认为:凭着“无障碍退货”,中商的无形资产可增值千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