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武汉长江日报6月14日消息 昨日,中南商业大楼通过省商标事务所向国家商标局递交了一项申请,要求对其服务口号“不满意就退换”进行商标注册。
“不满意就退换”是中南商业大楼1997年在国内商业界首次推出的一项服务举措,前不久被中国商业联合会评定为“中国商业服务品牌”。有关评估统计表明,“不满意就退换”服务每年至少为中南商业大楼促销增收2亿元。
为服务举措注册商标,在我市商业界尚属首创。中商百货连锁公司总经理李鸽珍说,此举旨在保护武汉商界的“知识产权”。根据我国《商标法》有关规定,若中商注册成功,全国其他商家将不得使用“不满意就退换”的服务口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