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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进入中国零售市场有哪些限制及具体时间

  据中国青年报消息 家乐福股权转让事件引起了多方关注。那么,作为已经加入世贸组织的中国,对外资进入中国零售市场到底有怎样的限制?其具体时间表又如何?

  日前,记者采访了外经贸部 W TO司和国家计委外资利用司的有关官员。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相关的经济政策必然首先符合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翻开有关法律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附件九———服务贸易具体减让表中,对“零售服务(不包括烟草)”有如下规定:“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两年内,在合资零售企业中将允许外商持有多数股权……中国加入后3年内,取消限制,但下列产品除外……”

  在采访中,上述部委的有关官员都告诉记者,虽然有上述承诺的限制,但实际运行过程中,个别地方和个别的外资零售企业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前就已经有所突破。其原因,既有部分地方政府追求地方利益的一面,也有中资企业实力不够、无法收购、控股等实际情况。

  今年3月31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有经济合作部共同发布第21号令,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附件业经国务院批准,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1997年12月29日国务院批准,1997年12月31日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同时废止。

  这份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法律文件的相关承诺对有关行业的外商投资行为做了细化。其中,对“零售(不包括烟草)”行业是这样规定的:

  允许外商投资,但不允许经营书报杂志、药品、农药、农膜、化肥、成品油;

  不迟于2002年12月11日允许外资比例可达50%,允许经营书报杂志;

  不迟于2003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控股;

  不迟于2004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独资,允许经营药品、农药、农膜、成品油;

  不迟于2006年12月11日允许经营化肥。经营产品包括汽车(不迟于2006年12月11日取消限制)、书报杂志、药品、农药、农膜、成品油、化肥、粮食、植物油、食糖、烟草、棉花的超过30家分店的连锁店不允许外方控股。

  对于上述规定,国家计委外资利用司外商投资处的有关官员解释:“不迟于”是指在这个日期前(包括当天)的任何一天由相关部门做出决定。也就是说,零售业(除烟草外)最晚在今年12月11日允许外资进入的比例就可达到50%。

  这位官员还透露,他们正在针对外资进入中国零售市场的实际状况制订相应的政策措施,将于近期公布。(杨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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