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济南时报6月30日消息 今日,一读者反映,省城一超市新近推出一项管理制度,所有员工在吃饭时如果剩饭就要被罚款,剩半个馒头就罚10元。对此超市表白是为了惩罚浪费,但员工们则认为这是变相克扣工资。
据读者小丽(化名)介绍,她是济宁人,今年22岁,去年12月份来济南打工,被这家超市录用。当时,超市承诺试用期3个月,每个月300元钱。对此,小丽欣然接受,午饭和晚饭,大家都在超市里吃。这两天超市突然出台了一项规定:饭后有人检查,有剩饭就要被罚款。剩下半个馒头,若能查出是谁剩的,则罚剩饭的人10元钱,查不出,则罚该小组每个人1元。
就此,记者采访了该超市的一位姓朱的负责人,这位朱先生先是称他们没有这种规定,后来又对记者说要调查一下。但记者采访了其他的员工,他们都肯定地告诉记者,的确有此规定,而且都对此规定表示反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