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侨实业微风广场入股太平洋崇光一案,昨天继续各说各话。事件三方包括微风广场、台湾崇广(太平洋崇光SOGO的日本股东)和太平洋崇光分别召开记者会,各自出示文件,微风和太平洋分别强调自己合法拥有台湾崇广所持有的三成股权,双方均强调要采取法律途径。
太平洋崇光股权之争有如罗生门,昨天达到高潮。三侨董事长特别助理蔡明泽出示股票及交易契约表示,确实已拥有崇光约百分之五的股票,由于三侨微风已经与前台湾崇广总经理余青松签约,依合约,签约后三侨微风就可对三成的股票行使股东权力。三侨微风昨天并对崇光寄出存证信函,要求崇光三日内要配合三侨微风,办理股票过户手续。而卖股票的台湾崇广昨天由董事长黄圣志出面,表示卖股票行为未经过董事会同意不合法,将向法院声请返还股票。
微风广场昨天举办记者会,微风广场总经理冈一郎、董事长特助蔡明泽、律师李宜光出席。蔡明泽等三人出示已经转让给三侨微风的股票。蔡明泽表示,其他约二成四的股票还在银行,但微风「合理怀疑」股票可能已经被不合法的过户到太平洋流通投资名下,三侨微风将会在合理的时间到银行「行使股东权益」。他也坦承微风尚未支付其他的股款,但到银行时,一定会准备好交割费用。
李宜光指出,微风手中持有的股票具备崇广公司大章、余青松个人私章,依照公司法确实合法转让背书过户给三侨微风,根据交易契约,即使余青松已经被取消总经理资格,交易效力仍在。
针对微风广场的说法,太平洋崇光百货认为虽有合约,但合约合法性令人质疑,因为合约是总经理余青松的个人决定,整个董事会并不同意此释股动作,必须由法院判定这个合约的合法性。
微风广场、崇光百货各说各话,昨天在整起事件中最关键的台湾崇广也爆发内部纷争。崇广董事长黄圣志昨天下午也在律师陪同下召开记者会,出示台湾崇广汇款回日本崇光母公司的资料,他表示,七月时太平洋流通投资已经付了七亿二千万元,购买台湾崇广手中的SOGO股权。他是代表公司的董事长,而依公司法规定,重大的财产变更转移买卖都要经过董事会取得特别决议同意。过去授权余青松处理股票,是处理由日本母公司释出股权转移给崇广,除此以外董事会没有授权任何人卖崇光股票。
黄圣志昨天指出,五月中旬崇广与太平洋流通签买卖契约後,股票就已过户给太平洋流通。等到七月时,太平洋流通开了本票,资金直接汇回日本崇光母公司,但其余的钱还没支付,因此才会有崇广在七月中发存证信函催告太平洋流通尽快付钱的事件。
【2002/08/13 联合报 记者彭慧明台北报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