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总有一些超市败下阵来,急于收回货款的供货商又该怎样跳出超市倒闭给自己带来的危机?福州华榕超市倒闭后,供货商选择了监管经营的路,但实践证明此路不通。
欠供货商债务达4200万元的福州华榕超市,在被供货商监管后仍未能起死回生。据报道,已无计可施的供货商在接管半年后,已将托管权交回法院,这表明直接监管经营面临“此路不通”。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对于代理经营的供货商来说,对超市的监管经营并不是一个好路子。本来就是“门外汉”,而且监管对象还是一个已经千疮百孔的企业,经营失败也很正常。
福建连锁航母负债沉没
由于一哄而上、盲目扩张,曾经盛极一时的福建省内最大的连锁商业企业——福建华榕超市集团,终于重演了“八佰伴”的悲剧。面对高达5550多万元的净债务(其中欠供货商债务4200万元),去年1月,华榕在500余名供货商停止供货讨债的强大压力下,全面陷入破产危机。
福建华榕超市集团公司成立于1995年,曾于1999年和2000年连续两次进入“中国连锁商业企业百强”。然而由于盲目扩张、长期负债经营等原因,在2001年末,华榕超市出现了高达5500多万元的净债务,其中欠供货商债务达4200万元。2002年1月上旬,为追回被华榕超市集团违约长期拖欠的货款,近500家供货商联手全面停止对华榕在福州所有超市的供货,引发了华榕超市集团破产危机,此事被福建商业界称为“华榕超市事变”。
据了解,华榕5550万元的净债务中,其中欠供货商为4200万元,欠银行650万元、欠员工工资180万元,欠租金200万元,欠社会IC卡120万元,欠税收200万元。而华榕的账面资产为3280万元,如果华榕宣布破产,那么,资产变现预计只有780万元。华榕已经是严重的资不抵债了。
更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如果华榕破产了,那么根据国家法律进行清盘,供货商将只能等银行、员工工资、税收、租金、社会IC卡等债务清理完毕后才能兑现,兑现率仅为14.1%,且必须等到一两年后才能拿到。面对有可能血本无归的结果,华榕的供货商急了,个别华榕的门店出现供货商砸玻璃欲强行拉货的混乱局面。但以华榕最大的供货商粱一峰为代表的大多数供应商认为,不能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超市倒闭清算,那样的话,自己的欠款也会随之付诸东流。
供货商监管经营受挫
去年元旦以后,对福州华榕享有债权的400多家供货商共同推举成立了“供货商联盟”,并与华榕达成妥协,选举产生了由26名成员组成的“华榕超市监管会”。按照协议约定,供货商监管委员会有权组建公司新的领导层,代为行使经营权;监管资金流量和财务开支,并将赢利部分优先偿还供货商债务等,直到债权完全偿清为止。当地最有影响的代理商之一福建乐峰营养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梁一峰被推选为监管委员会主任,负责新超市的经营重建工作。梁表示,这在全国也是首例,供货商走上超市经营这条路,完全是被逼出来的。
全面接管福州华榕超市后,监管会首先就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卖场垄断,并将供货商从种种“不平等条约”中解脱出来:不收进场费,款项不实行月结,最长15天结算一次,对账3天后付清,货品如果当天销售额超过5万元,次日结算货款。
完全由供货商经营的超市,是梁一峰等人的大胆尝试,但毕竟他们的专长在代理经营而不是超市经营,而且存在于联盟内部的利益之争是不可避免的。在监管会监管了几个月时间,虽然摸清了华榕债务底细,但是供货商还是拿不回货款。供货商开始向监管会发难,一些供货商认为,华榕超市债权人监管会在既没有和大部分华榕债权人协商,也没有通知他们的情况下,就宣布了将华榕转租和关门的消息,他们觉得很不公平。要求华榕超市债权人监管会对监管华榕以来的几个月工作作出公布和解释。
甚至有供货商提出,如果当初不成立监管会,让华榕直接进入破产程序,或许他们还能够多要一些钱回来。监管会客观上成为了华榕超市集团股东的一面挡箭牌。因为很多事情都是监管会在处理,而股东却甩手不管了。
虽然监管会承诺为同盟服务费用自理,最大的债权人梁一峰还让出了优先偿还权,新华榕的经营并不理想。据报道,近日,监管会已将托管权交回法院,等待裁决。
供货商如何摆脱危机
华榕事件虽然是发生在福建商界,但堪称目前国内零售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缩影。去年以来,北京、深圳、哈尔滨等国内不少城市均发生不同程度的供货商逼债,超市接连倒闭的现象。供货商同超市之间是一种鱼水共生的关系,一旦超市倒闭,最大的受害者就是供应商。更有一些供货不愿接受超市倒闭清算、自己血本无归的命运。像福州华榕的供货商那样积极行动起来进行自救,从主观愿望方面来讲无可指摘,但目前看来这条路也不比倒闭清算好到哪里去,面对那些濒临破产的超市,供货商真是告也不是,扶也不是。
针对福州华榕超市供货商的做法,一些专家指出,供货商的想法过于简单,他们对于超市经营来说,本来就是一个“门外汉”,可是却要让他们接手一个“烂摊子”,这好比还未学会走路呢,就让他跑,结果当然不会好。供货商要想通过这种方式转嫁危机的话,必须得解决自己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先天缺陷”。
零售专家分析,尽管“华榕事件”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但它至少为供货商解决危机提供了新的探索。供货商联盟作为一个整体去面对处于强势地位的商场超市,不仅可以增加代理商在谈判中的分量,而且还可确保代理商的利益。山西省代理商联合会的会长樊晓军更是提出,让代理商们从松散型联合走向紧密型联合,以代理商简单供货转变到代理流通,做终端客户。
同时专家强调,供货商到法院打官司也好,直接经营超市也好,要想跳出危机,最根本的还在于预防危机的发生。从宏观说要加强政府的监控力度,尽快建立起对商业流通领域的信用监督和管理体系。同时,打击地方保护主义。从福州发生的几起商业事件看,失信企业之所以能在较长时间内得以生存和发展,地方保护是重要原因之一。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国内商业企业的支持力度,让企业有畅通的正常融资渠道,更不能让一些企业空手套白狼的“经营游戏”再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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