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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太平洋崇光百货与太设集团发生房租纠纷

  太平洋崇光百货不再缴台北忠孝店的房租给太设,制造太设的财务压力;太设也寄出存证信函,中止双方原来的大楼买卖契约,并停止忠孝店大楼过户给太平洋崇光百货的动作。两阵营在撕破脸后,开始斗法。

  太平洋崇光百货忠孝店是向太设公司承租,每月租金约 5,900万元,一年约7亿元。5月时,太设和太平洋崇光百货控股公司太平洋流通公司签立买卖契约,将大楼所有权卖给太平洋崇光百货。不过,太设章家後来与李恒隆及最高顾问林华德闹翻后,这件买卖案未办过户。

  针对未缴房租的问题,太平洋崇光百货指出,并不是因为没有钱,而是与太设在5月时已签立买卖契约,契约也获得土地所有人瑠公圳水利会的同意。同时,太平洋崇光也已支付5,000万元的契税和5,000万元的保证金。

  太平洋崇光百货指出,公司在5月时也承受原太设以忠孝大楼向合作金库借款的18.8亿元借款债务,并已向合库缴了两个月的利息。另外,在当初双方的契约中也注明可使用「债权与债务相抵」,太设既然还欠太平洋崇光百货钱,自然也可以用房租扣抵。现在,台北忠孝店大楼产权应属太平洋崇光百货所有,当然不必再支付租金给太设。

  太设章家人士则认为,房屋买卖应以过户为准,在未办妥过户前,房客应如期缴房租。由於之前太平洋崇光未依买卖合约付钱,所以7月15日停止大楼过户动作,太平洋崇光随后又没有如期缴纳租金,所以太设二度寄发存证信函,通知对方将中止租赁合约。 【2002/09/16 经济日报 记者黄秀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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