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入世”谈判中,分销曾与金融和电信并列为三大重点。如今,中国“入世”已九个月,分销领域并未出现外商迅速或大规模进入的异常情况,但外商的一些动向仍引起了中国人的关注。
官方最新统计结果显示,今年上半年累计新批准外商投资(含港澳台投资)零售企业八个,其中七个为连锁公司,一个是百货店,店铺总数为二十八个。去年同期,新批准的外商投资零售企业是七个,全部是连锁公司,规模相当的店铺数三十个。外商在进入分销领域上并未发生明显变化。
中国国家经贸委贸易市场局局长黄海表示,这种结果与他们原先的预料差不多,但外商的一些动向却值得重视。
其一,今年新批的八家合资企业,外方投资者分别是法国的家乐福(Carrefour)公司、欧尚(Groupeauchan)公司,日本的吉之岛(Jusco)公司,英国的百安居(其母公司为Kingfisher,中文译名翠丰集团)公司,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统一集团和香港特区的华润集团。其中,前四家均进入了世界五百强,后两者亦具有强大实力。由此,中国本土企业将直接面对世界最强大的竞争对手。
其二,家乐福、欧尚、吉之岛和百安居在中国“入世”前就进入了中国市场,现在,他们不仅已在东部地区站稳脚跟,而且开始进入战略发展、迅速扩张的阶段。上半年,仅家乐福就在湖南省长沙市、四川省成都市、云南省昆明市成立了三家合资公司,依其申报计划将开设九个大型连锁综合超市,呈现出一副快速向中西部市场进军的态势。
其三,上半年获批设立的二十八家店铺中,除三个营业面积较小的社区型超市、一个大型百货店外,其余都是营业面积逾八千平方米的大型综合或专业超市,其中最大者近二万平方米。与中国本土企业相比,国外的大型超市经营者在资金、管理、技术、采购和配送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目前已出现一些外资大型超市利用自己在市场上的优势地位,任意占压供应商和工厂货款的现象。鉴于现阶段中国居民收入水平所决定的消费结构,大型超市具有巨大的现实市场和发展潜力,如果外资在这一领域的比重过大,可能对中国经济的发展产生一些不利影响。
另外,少数外商的违规经营活动也引起了中国政府的重视。如以国内自然人名义注册商业企业;收购国内企业后不履行相应变更登记手续,规避监督;注册资金不到位,将发展风险转移到贷款的中国银行身上。
上述之外,大部分外商企业不向政府经贸管理部门提供销售额等依法应提供的经营资料,妨碍了官方进行必要的统计、分析,进而影响其依法进行监管。
与此同时,在中国国内亦出现一些值得注意的现象。根据现行政策,目前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的开放范围限于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但一些地方官员追求引入外资的数量,要求把试点开放到省辖市,或将有关审批权下放到地方政府。在当前条件下,这样做可能造成局面失控,不利于中国整个经济的发展。
有关人士指出,外商要求中国开放分销领域,不仅仅是为了获取流通利润,更主要的是为了使国外商品更加通畅地进入中国市场。但根据国际经验,一个分销领域被外国公司控制的国家,很难再有本土工业的品牌商品。所以,有必要加强对分销开放的管理,特别是外资分销企业将在今后一两年内向全国快速发展,对此可能产生的影响与后果,应加以重视并认真研究对策。
对此,黄海认为应从三方面着手。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加入WTO承诺的时间表,逐步开放国内市场,即:“入世”三年内逐步取消对合营公司的数量、地域、股权和企业设立方式方面的限制;“入世”五年内除烟草的批发和零售、食盐的批发以外,逐步取消对其它商品的经营限制。二是尽快制定大中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引导外资有序进入。根据《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第六条规定,合资的商业企业应符合所在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三是加大对外商违规经营活动的整顿和查处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