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闻晨报讯:或许你不知道,一件普通商品从进入超市、大卖场仓库,再到出现在货架上,要经历近20种名目繁多的收费,其中有不少是不正当的收费,有些费用可能还间接地转嫁到了消费者身上。昨日,上海市商委和上海市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超市收费的意见》,在全国率先对超市、大卖场向供货商乱收费现象开刀。
该《意见》规定,超市向供货商硬性推销商品或其它物品,或要求供货商给予各种与商品销售无关的赞助和捐赠等,属于变相摊派,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给予处罚。
《意见》还规定,超市确定的收费项目,必须和用途相符,收费后提供的服务必须与收取的费用相当;收费的项目、用途、标准,必须事先向供货商公开,并由双方订立书面合同;不得滥用优势地位,作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随意在事后或合同以外再收费;超市经营成本中确需由供货商分担的费用应纳入商品价内交易,或在双方的合同中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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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知道,新品进入上海的一些大卖场和超市,就要缴纳新品进场费。不久前,我公司新推的5种大白兔新品,就在上海各超市、大卖场中分别缴纳了10万-30万元不等的进场费。”昨日,上海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的一位负责人谈起目前的超市收费,显得相当无奈,这位负责人还透露,目前超市、大卖场的收费日长夜大,如该公司所付的超市收费,已从前年的400万元增加到了去年的480万元,而今年估计要超过600万。
除了进场费、店庆费、广告费,上好佳(中国)有限公司的有关负责人还向记者列举了五花八门的收费名目:堆头费、促销费、员工加班费。“而且这些收费并不是一次性的,去年店庆收3000元,今年店庆收4000元。这家门店的广告费交4000元,另一家连锁门店还得另交3000元。”
但面对超市收费,更多的供货商面对记者却相当回避,颇有些“敢怒不敢言”之状。一位供货商向记者坦言:“我们最终还得依靠它们的销售网络,得罪不起呀!”
为了保证一定利润,有些被进场费压得透不过气来的供应商只好提高价格,或者向卖场提供质次量欠的产品。如一家蜜饯供应商在不提价的情况下,向大卖场提供质量稍差的产品,一家餐巾纸厂干脆粗制滥造一批“特价商品”卖给卖场。部分供货商“堤内损失堤外补”,为了维持经营,只好把负担转嫁给了消费者。(记者钱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