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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在商场遭遇偷窃 商场保安有责任提供帮助吗?

  据北京日报消息 顾客在商场丢包,商家不帮抓贼,顾客一怒投诉到消协,此案引发问题——

  近日,消费者王某到一商场购物,当时正值中午,在卖鞋的专柜前有5名服务人员,而顾客仅有3人。王某在试鞋时将包随手放在身旁,一不留神王某的包就不见了,前后不超过5分钟。情急之下,王某马上找到商场保安,希望保安能采取措施把窃贼在商场内抓获,而保安拒绝帮助王某。王某只好跑到商场外距离几百米的地方报警,而此时已经失去了追捕窃贼的时机。王某认为商场没有提供安全的购物环境,且在事件发生后不积极配合自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为此他到市消协投诉了该商场。

  记者昨天从市消协还获悉,本季度已接到几起消费者认为消费场所不安全,导致自身财产受损失的投诉。消费者在购物或就餐时发现随身财物被窃,在寻求商家帮助时商家态度消极,引起消费者不满。

  商家究竟有没有义务协助消费者抓贼并赔偿消费者损失呢?为此记者采访了几方人士。市消协组宣部负责人龙志兵认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即安全权,保证消费环境安全是每个商家义不容辞的责任,商家从法律上或道义上都应为消费者提供帮助。但具体问题仍须具体分析。

  消协和商场都认为,下列情况下商场无法协助顾客抓贼:消费者在商场或餐馆等公共场所消费时,如果丢失财物后没能及时发现窃贼,商家无权随意怀疑其他消费者,消费者不能要求商场对此作出赔偿,此时要求商场赔偿缺乏法律依据。北京某商场安全保卫部孙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商场保安部门每月都能抓住几名小偷,但商场保安人员毕竟有限,且无权接受报案,只能做一个“被窃登记”,尽量帮助消费者找回钱包。在没有明显“证据”的情况下商家没有权抓人,或根据顾客要求采取封锁通道、关门搜身等对策。商家普遍的作法是,张贴告示,并要求销售人员注意提醒消费者,看好自己的包。

  另一种情况下,商家却有责任赔偿:消费者张某在快餐店排队交款时,感觉身后有人在动他的包,转身发现一名小偷正在盗窃自己的手机。张某一边抓小偷一边请求旁边的保安帮助,可保安坐视不理,小偷挣脱张先生的手臂后跑出店门,张先生在追到店门口时又向站在那里的另一名保安求助,可这名保安也置之不理。龙志兵告诉记者,保安和工作人员此时有义务协助消费者,事后消协出面调解此事,最终保安公司同意赔偿消费者500元。

  记者随机采访到的消费者认为,丢了包本身已经非常着急,如果商家有能力帮助顾客而不帮,消费者当然不满。但如果商家态度积极,即使没有找回丢失的财物,消费者也不会怪罪商家。看来,在有明显“证据”时,商家理应出手帮助消费者抓贼。即使没有找到怀疑对象,像上述消费者王某遇到的情况,商场工作人员不应态度生硬地拒绝消费者,而要积极为消费者提供帮助或解释清楚,避免消费者由此迁怒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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