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店加超市的经营模式是不是一种创新业态?这一问题正在引起业内人士的兴趣和关注。在2001年8月16日开始执行的《零售业态分类规范意见(试行)》中,相关政府部门曾根据零售业的选址、规模、目标顾客、商品结构、店堂设施、经营方式、服务功能的差别,将零售业态分为百货店、超级市场、大型综合超市、便利店、仓储式商场、专业店、专卖店和购物中心等八大类。那么,以上所说的经营模式是不是在这方面有所突破,以至诞生了我国零售商业的第九大业态?我国著名的连锁超市专家、上海市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教授顾国建认为,这种百货店加超市的经营模式,并不是一种新的业态,而是一种商业组织模式,即购物中心。
提起购物中心,人们往往想到我国一些城市在建或拟建的、动辄一二十万平方米的超大型购物中心——“摩尔”(Shopping Mall)。实际上,购物中心除了超大型的之外,在国外还有许多不同的模式,如主体购物中心(Shopping Center)等等。据顾国建教授介绍,这种主体购物中心是以某一种大型商业业态为主体,辅以其他一些商业业态和服务业态。主体购物中心又分为两种,一种是以大型百货商店为主体的购物中心,它往往成为中心城区的商业中心,但一般很难在社区里生存;还有一种是以大型超市为主体,它能够进入居民社区,弥补大型超市在商品线上的不足,并可以通过出租场地及增加一些附属的商业业态和服务业态,降低经营成本,增强服务功能。
有关专家指出,当前超大型购物中心正在受到一些城市的重视和追捧。实际上,这种超大型购物中心是一把双刃剑,它在满足消费者种种需求的同时,也会对附近的其他商业企业带来极大的杀伤力。尤其我国的超大型购物中心往往设立在条状的商业街上,而不是像国外那样独立地设立在远郊,这样就有可能形成“火了一个购物中心,打倒了一条商业街”的局面。而经营规模偏小的、百货店加超市的购物中心则少有这种弊病。从这方面来说,百货店加超市的购物中心不仅是一种对双方都有利的经营模式,也更符合我国的国情。
在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之际,百货商店和超级市场这两种竞争激烈的业态为什么居然“合署办公”了呢?据业内专家分析,让它们走到一起的根本原因还是市场。从百货商店一方说,在大型超市的压力下,它不得不加速向现代经营模式转化,吸取甚至照搬对方的一些成功经营模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从超市一方说,其经营手段虽然很现代,但当市场竞争进入白热化阶段时,它的一些弱点也会显现出来,如商品的选择性比较差、低价商品难以带动高毛利商品销售等等。而百货商场和超市的“二合一”式经营,则可以使它们能够实现同业差异、异业互补,使得原有的“你死我活”的商业竞争变成相对理性和差异化的竞争。一位商场老总对此表达得更为直白:现在消费者逛商场除了购物外还为了休闲,单纯逛超市比较单调,百货店正补充了这方面的缺陷;同时超市的利润又相对不如百货高,因此百货加超市既满足了消费者一站式购物的需求,又让商家有钱可赚。
(中国商报 孙春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