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6日电(记者王乃水 于海)供应商与零售企业的爱与恨、合作与矛盾成为第四届中国连锁业会议与会代表谈论的焦点。记者通过对与会政府官员、连锁超市企业老总、供应商代表的采访,得出结论:供商关系是市场的体现,是合作中有矛盾、矛盾中有合作。
“连锁超市成为吞钱黑洞”、“连锁超市是零售业的毒瘤”成为一段时期来媒体和业界谈论的焦点。国家经贸委贸易市场局局长黄海表示,供货商和连锁企业的关系主要由市场调节,大部分收费是符合国际惯例的,但店庆费等让供应商承担是不合理的,而且有的收费根本不写入合同、不给发票,公司收了店长还要收,这些是不合理的。目前,国内30万元便可注册一家连锁企业,成本过低,因此当企业经营不顺或资本周转不灵时,企业主往往会选择撤资,超市便会倒闭,供应商为了把损失降到最低,常会出现哄抢超市的现象。作为政府部门,现正酝酿有关方案,将就注册资金、资本监管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抬高连锁企业进入的门槛。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会长郭戈平认为,新型业态的出现创造了新的供商关系。目前市场上大多数商品供过于求,没有供不应求的商品,以及低水平的同质化商品,都造就了零售商的市场强势地位。“通道费”等收费是由市场决定的,供应商为了获取货架的有利位置和特殊空间等稀缺资源而必须支付一定的费用是符合等价交换原则的。20年前,美国的超市开始收进场费,目前供应商在美国的产品推广费用是三成用于媒体,七成用于渠道。而国内一些企业宁愿花上亿元争标王,也不承认渠道费用的合理性。郭戈平提出,供商关系应向更广泛地合作阶段努力,进而进入战略联盟阶段。
IBM企业咨询服务部顾问饶晓谦说,供商关系是合作中有矛盾、矛盾中有合作。该公司与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联合对我国32家大型零售企业、42家消费品生产企业进行的调查表明,双方对彼此的满意度都不足四成,其中供应商对零售商满意度不足所调查企业的1/3。
从零售商的角度分析,记者采访了多家连锁超市的有关负责人。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李燕川说:“供商关系是不可分割的,是双赢的关系。”通道费、付款期过长是目前普遍的现象,但完全是企业自身的行为,国家不应过多的生硬干预。超市发对于资质好的供应商进场费是1000元,像可口可乐这样的企业并不收费,只是收取相应的赠品;对新入企业或资质差的企业在7000-8000元。这一收费标准在北京的超市已经算是偏低的了。
新一佳副总裁陈正刚说:“供商关系基础是合作,双方的力量对比是三七开,对于供应商在收费问题上的弱势地位表示同情,但是作为零售企业更多地是考虑自身的利益。”对于供应商联合起来对抗零售商的事情,他认为成功的可能性不大,时机还不成熟。供应商只有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品牌,才能在零售领域占据一席之地;零售商要不断壮大自己,这样才能使供应商对其有更大的依赖度。
从供应商角度分析,大多表示收费是可以的。宝洁(中国)有限公司客户业务发展部副总监翟锋认为,供商关系的基本问题是要分清孰敌孰友,供商分属不同领域,应该是友非敌。合作是双向的,在以利润为本的基础上,供商完全可以做到强强联合。
上海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保鲜事业部总经理周振翔说,零售商建立的流通通道是供应商与消费者接触的渠道,供应商对此很依赖。进厂费有其合理的一面,可以看作是供应商对消费者的一种投资,对未来预期收入的投入,回报实现了才有意义。供应商缴纳进厂费原则:一是不损害消费者利益,二是能帮供应商反映消费者需求变化动态、提高销量。收费也有一个好处,它给供应商很大压力,在这种压力下,供应商会全面提高企业的生产水平,提高自己的竞争力。供商双方应共建连锁网络,共筑品牌优势。
面对供商关系的情与仇,供应商的根本是提高自身的实力,使产品更具特色、占据市场强势地位,同时实行小规模的联合对抗,逐渐提高自己的位置。零售商不能一味依靠市场主导地位,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