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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限制大卖场发展”引发争议 如何辨证看情况

  据解放日报消息 本报报道了岁末年初沪上大卖场全速扩张的消息。市商委零售行业管理处副处长 吴建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对本市大卖场的发展必须要有一个总量控制,要有一个布 局的概念。针对市中心区大卖场审批制将于明年取消的传言,他断然予以否认,并表示, 如果像某些人所说的把审批权落实到各区,就达不到总量控制的目的。

  限制开卖场

  事实上,目前本市大卖场的发展速度已经超出了预期。依据上海市商业“十五”规 划,到2005年末,大卖场总量将限制在60家左右,平均辐射人口为20万至30万。但截至目 前,上海大卖场的总数已经接近60家。

  上海市商委去年颁布《关于在大型超市开设中引入听证制度的通知》,该通知规定, 今后内环线以内的中心城区,原则上不允许开设大卖场,建设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 项目,必须经过市计委和市商委的审批。凡在上海市内环线以外、外环线以内地区开设超 过1万平方米的大卖场,必须经过听证会,原则上在3公里范围内不允许开设两家大卖场。

  辩证看情况

  对此,易初莲花事业发展部助理副总裁罗士明认为,3公里内不允许开设两家大卖场 的规定,事实上会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打破,而且他个人认为3公里距离规定在上海这样的 超大型城市也并不一定适用。据说这一规定是借鉴了国外经验,但罗士明表示,但国外并 没有这样的规定。像在曼谷,易初莲花和家乐福、万客隆都是比邻而建的。在欧美地区, 往往是一个大的销品茂里同时包含多个大卖场、多个百货店。

  华联超市法律顾问室主任李擘表示,对这一规定必须辩证地看待,上海的情况与国外 不同,人口相对集中,单位面积的购买力高,与国外人口密集程度、同一面积商圈内人口 的消费能力都不同,因此有关部门在做规划时,应考虑到上海的特殊性。而且,这一规定 出台至今已有一年,应该对此跟踪、调研、分析,看看它是否取得预期效果。如果情况有 变化,那么,政府的规划也应随之调整。

  总量要控制

  但市商委零售行业管理处副处长吴建业表示,企业开店,有理性的行为,也有非理性 的行为。一家大型商业设施的建成,会对周边的小商业带来巨大影响。有数据显示,1家 大卖场的营业额相当于35至40家标准超市,使周边同行的销售平均下降了20%至30%。此 外,还会对生态、交通带来一定的压力,政府制定听证会的规定就是为了对此进行宏观调 控,采取听证制度不是限制大卖场发展,而是有控制地发展,遵循“内环线内严格控制、 内外环线间适度控制、外环线外鼓励发展”的原则。记者询问未来几年内上海能否将总数 控制在100家,吴建业说,市商委正在进一步规划,将大卖场总数控制在这一数量内是可 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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