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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亿安广场返租案有了一审结果 小业主打赢

  据粤港信息日报消息(记者 张伟湘)海内外关注的130多位小业主状告亿安广场案有了一审结果,这一系列诉讼的首批数名小业主已在春节前获得胜诉。更多的小业主可望在节后获得类似判决。
  
  大批业主节后可获判决
  
  据悉,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已于1月27日作出一审判令:小业主与亿安广场的租赁合同有效,亿安广场除需按约定向小业主支付所欠租金外,还需要支付违约金。在已判决的多宗案件中,亿安公司几乎都要向小业主支付金额不等的违约金,其中一例为1万多元。至此,历时3年的亿安广场租赁纠纷有了初步结果。
  
  据分析,法院的判决主要对租赁时段的租金问题作出认定:
  
  ——其一,亿安公司自2002年10月起没有依约支付租金,仅支付同年7月至9月的租金的50%,构成违约。
  
  ——其二,因补充协议只约定了一方违约,另一方按原合同向违约方追讨赔偿,并无约定亿安广场违约应按原租赁协议的租金标准计算未付租金的内容,因此小业主要求亿安公司按租赁协议的租金标准支付2002年7月至9月和诉讼期间的租金没有合同依据。法院不予采纳。
  
  胜诉后的几位小业主表示,将循合法方式向亿安公司追讨法院判决的钱款。
  
  负责此案的广东红棉律师所梁伟生、叶关和律师说,春节后,预计更多小业主会收到类似判决,“因为每个小业主涉及的情况都如此相似,同一法院应不会作出差别太大的判决。”
  
  两位律师表示,将依小业主的申请向有关部门提出保障业主在亿安广场拍卖后的权益。
  
  业主申请保障广场拍卖后权益
  
  亿安广场纠纷案于去年12月18日开审。法院透露,案件分两部分审理,一为租赁纠纷,一为房产证纠纷。事实上,直至官司发生前,亿安广场的小业主们几乎都没有房产证。今年1月初,部分小业主已得到法院对房产证纠纷的有利判决:亿安广场需配合小业主办理房产证。
  
  3年纠纷 涉200多业主
  
  亿安广场租赁纠纷案涉及该广场遍布海内外的200多位小业主。自1996年始,这些业主陆续与亿安广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定了《房地产预售契约》,以每平方米3万至5万元人民币不等的价格买下了总面积近5000平方米的小商铺。之后,业主们又和亿安公司签定了《亿安广场商铺租赁协议书》,约定年租金为楼价的12.3%,按此计算,5年可回本。
  
  后由于亿安公司在经营中遇到困难,经过商议,小业主和亿安公司签定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了各时段租金的支付金额和方式。但其后亿安公司只是部分履行了补充协议,去年10月,亿安广场将推向市场拍卖的消息加重了小业主的担忧,130多位业主遂起诉亿安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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