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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53家药店首批实现药品分类管理

  据云南日报消息 按照全国流通领域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昆明市采取先搞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的方法,加强对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分类管理。日前,昆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分类管理示范店进行联合验收,53家药店首批实现药品分类管理。

  为改变现有药品自由销售状况,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方便,昆明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选择连锁企业为重点、逐步推广的方法进行药品分类管理的工作。对药品经营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培训,凡是参加试点的单位必须全员培训。目前,共举办五期培训班,参训人员达800余人次;同时向广大消费者大力宣传普及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及其专有标志使用知识,明确药品分类管理的重要性。

  在药品分类管理的试点工作中,处方药实行双轨制原则,确定粉针剂、注射液、二类精神药品必须摆放在柜台内,实行专人管理,并必须凭医生处方销售,其他处方药原则上要求闭架销售,部分可开架销售,没有医生处方的可做登记造册管理;规范零售药店经营处方药、非处方药的购、销、存、调配等行为的管理,形成合理布局,分类摆放,分类销售的模式,在此基础上非处方药按适应症、用途分类,实行自主性售药方式,方便顾客购买。(徐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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