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现代商报讯 消费者退换商品不必再三解释,一种被称作“无理由退货”的服务承诺正在上海南京路步行街广泛推行。商业部门最新统计显示,仅2002年上海南京路各商厦受理“无理由退货”3.7万笔,退换商品总金额近1170万元。
所谓“无理由退货”,是指消费者购买商品之后,对感到不满意、不合适、不喜欢的商品进行退换时,不需要作出任何解释。这种服务已在许多发达国家普遍实行。
据最早推行“无理由退货”的上海新世界城总经理徐家平介绍,如今,顾客已不满足于商家简单的“微笑服务”以及“不卖假货”,而“无理由退货”可以彻底消除顾客购物的后顾之忧。据介绍,随着消费者满意度和信任度的提高,这家商场的经营业绩不断攀升,2002年企业年利润首次突破1亿元。同时,顾客反复退货、恶意退货等不文明消费占退货总量的比重则由最初的2%下降到0.3%左右。(俞丽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