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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中国音像市场10件大事

  一、国家发布实施新的音像市场管理法规

  国务院修订发布的《音像制品管理条例》2月1日实施。文化部修订发布《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和《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音像市场管理法规已基本完备。

  二、全国音像经营单位进行重新审核登记 根据文化部要求,按照《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和《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的规定,以“深化改革,压缩总量,调整结构、规范经营,规模发展”为方向,全国开展了音像经营单位重新审核登记。经营单位数量从1999年底的14万多家压缩到11万家。

  三、打击走私盗版整顿市场秩序取得明显成效

  今年5、6月份,文化部部署在全国开展了音像市场“复查”专项行动。文化部组织20多个调查组赴有关地区调查、督办和指导查处行动,并召开了东北、华北、西南、东南地区现场办公会。全国共出动执法检查19.9万余人次,检查音像经营单位11.7万家次,取缔无证经营摊点10607个,实施行政处罚案件10713起,吊销许可证3550个,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252起,收缴违法音像制品4344.7万盒(张)。10月,为巩固音像市场治理成果,为党的十六大召开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文化部部署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音像市场“金风行动”, 严打违法音像制品,破获一批大案。全国文化行政部门和稽查机构全年共收缴违法音像制品约1亿张。经过整顿,正版音像制品发行量大幅上升。

  四、音像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

  在重新审核登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音像市场基础建设,推动音像连锁和超市的快速、健康发展。目前,全国音像连锁企业约80家,其中全国连锁7家;5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音像超市60多个。连锁店、超市与新华书店、百货商场音像区等逐渐成为音像销售主渠道。

  五、大规模集中销毁违法音像制品影响巨大

  文化部部署于8月13日全国统一开展销毁违法音像制品活动,文化部在江苏南京设立主会场,100多个城市共销毁违法音像制品3000多万盒(张)。中外新闻媒体广泛报道,在国际上产生了良好反响。

  六、音像市场法制宣传活动日益深入人心

  今年5月,文化部部署开展了以“严格执行音像法规,大力整顿市场秩序”为主题的第四届全国音像市场法制宣传周活动。该活动已变成各地的自觉行动,形式多样,影响日益深入人心。

  七、音像市场信息化迈出新步伐

  根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文化部制定了严重违法经营单位和个人实施限期禁入制度,在“中国音像电影网”上设立了“音像市场禁入单位和个人数据库”。还建立了“进口音像制品数据查询系统”、“全国音像制品批发、连锁和电子商务单位名录”等,这些数据库进一步完善了“中国音像电影网”,提高了管理效率。

  八、广东音像城成为中国音像市场晴雨表

  经过5年多的发展和规范,广东音像城已成为中国最大、管理最严格的音像制品批发中心,全国大部分正版音像制品来自此地。今年10月开展了迎接十六大优秀音像制品展销活动,全年发行额突破15亿元,创历史新高。

  九、民营企业引领市场风骚

  广东伟佳音像公司和广东飞仕公司以1780万元获得电影《英雄》大陆VCD、DVD音像制品版权,表明民营资本在音像市场成为举足轻重的力量。80%的原创音乐是由民营公司开发,音像市场的有效供给80%以上是由民营公司提供。他们在正版音像市场上占据了绝大多数的市场份额。

  十、首家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设立运行

  文化部、外经贸部《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管理办法》1月10日施行,文化部批准上海新索音乐有限公司从事音像制品批发业务, 这是入世后国家批准的首家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入世第一年,中国音像业在平稳中调整发展,整体竞争力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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