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晨报(记者 石放) 记者昨天从合肥市商务局获悉,《合肥市城市商业网点专项规划》已经初步完成。从这一规划中透露出信息,该市商业网点体系规划由市级商业中心、区级商业中心和居住区级商业中心构成。
市级商业中心以长江路为轴,东、西以明光路和环城马路,南北分别以红星路、寿春路为界的2平方公里范围。业态以购物中心、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等为主;商品品种齐全,能够满足消费者一次性购足购好的需求;另一方面它还能为消费者提供文化娱乐、金融、邮政、信息、旅游等方面的服务,满足消费者多层次、多方位消费需要。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以上。
区级商业中心共规划8个,分别在瑶海区的花冲公园东南侧;庐阳区的合瓦路与临泉路交口附近;蜀山区、包河区的南七里站、大学城和西七里塘附近;政务文化新区;包河区葛大店;新站区站前。区级商业中心的主要功能是就近为区域内居民提供商业服务,分流市级商业中心部分职能,缓解老城区交通、环境压力。商业门类、品种较为齐全,以中高档为主;商业业态以大中型超市、专卖店、专业店为主;商业设施比较先进、购物环境较好。区级商业中心建筑面积宜在10万平方米以上。用地面积控制在0.5平方公里左右。
居住区级商业中心主要服务对象是居住区的常住人口,以经营中低档的日常消费品为主。商业业态以小型超市、便利店、菜场、餐饮店为主体,同时配有一定规模的服务网点,其经营规模应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执行。用地面积每千人600~940平方米;建筑面积每千人700~910平方米;商业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居住区级商业规划共有25处。其中庐阳区4处(亳州路、双岗、杏林、森林城居住区商业中心);瑶海区6处(七里塘、三里街、铜陵路、站塘、钢北、化工厂地区居住区级商业中心);包河区7处(周谷堆、九华山、卫岗、曙光、姚公庙、黄山公园、马鞍山南路居住区级商业中心);蜀山区8处(三里庵、高新区、井岗镇、昌河、西城、青阳北路、莲花新村、乡村花园居住区商业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