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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背景音乐要收费 湖南商家有争议、前景难料

  日前,记者从湖南省版权局了解到,从4月15日起,湖南省全省各大酒吧、商场等赢利性公众场所,在所播放悠扬的背景音乐的时候,都将收到一张来自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收费账单,播放背景音乐的“免费午餐”时代宣告结束。
  
  湖南省版权局发出的有关通知称:使用背景音乐的长沙赢利性场所务必在5月31日之前主动来办理背景音乐使用许可证,并把1年中将播的曲目列成清单,否则将处以2至5倍的罚款。这些钱和商家交上来的播放音乐词曲作者名单,他们将直接寄往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然后再由协会在各娱乐场所进行随机抽样,根据抽查结果,计算出音乐作品的使用频率次数,再根据其他的调查数据,最终算出谁有资格分到钱,能分多少。
  
  据悉,此次被版权部门列入收费的单位包括夜总会、歌舞厅、酒吧、宾馆、商场等使用背景音乐的赢利性公共场所。受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委托,湖南通城律师集团将为背景音乐收费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是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而收取费用的,完全有法律依据。”湖南省版权局副局长马如俊在就背景音乐收费一事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如是说。背景音乐收费是基于音乐著作权人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经纪关系,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向商业使用加入该协会的会员在著作权保护期内的音乐作品的使用者收取的费用,在法律上,这种费用叫做音乐作品著作权使用费。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音乐作品著作权依法享有16项权利;《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中也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所以,使用他人作品而不按照规定向权利人支付报酬的行为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搞不好还得吃官司。
  
  另外,这种收费的主体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而且不是行政性收费,所以不需要物价部门批准。至于律师事务所,它不是收费的主体,只是依法接受委托负责处理收取背景音乐许可使用费时所发生的相关法律事务。
  
  商家叫劲律师护航

  虽然对背景音乐收费于情于理都说得过去,但是该项收费的实施,对于商家而言实际上就是要增加一项原本应支出但是一直没有支出的成本,因此一些商家为了不出背景音乐费用,绞尽脑汁出“奇招”来应对,实在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某商场负责人表示:“如果真要收背景音乐的钱,我们有可能会自己创作一些店歌,并让职工自己演唱。”一家中等规模的酒店老总说,如今商业利润很薄,各种费用已不堪重负,如果为播放的背景音乐每年又要支付上万元,那就干脆停止播放背景音乐。
  
  一个小饭馆的老板还偷偷地向记者透露了一招:“我听朋友说,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收费好像只针对会员的作品征收,如果是这样,那我就播放非会员的作品!”而据当地媒体报道,长沙市率先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全面实施使用背景音乐付费,但是这一政策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遭遇了重重困难。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截止到4月16日,也就是湖南省版权局宣布在全省征收背景音乐使用费的第二天,仍没有一家公共场所支付这笔费用。由此看来背景音乐来湘收费,前景并不明朗。
  
  对于众商家的这种观望态度,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董事长杨金柱认为这是不可取的。据杨金柱介绍,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现有律师近80名。在湘潭市等10个市(州)设有成员所。整个湖南通程律师集团的律师将近300名,约占全省400余家律师事务所注册律师总人数的7%,众多的律师为在全省范围内处理收取背景音乐许可使用费的相关法律事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杨金柱还表示,该所已印制了1万份律师函及相关资料,他们将在近期内通过邮寄或派人送达两种方式,将一万份律师函送达相关商家。该所要求这些使用背景音乐的单位在2003年5月10日前将《回执》寄送给该所或该所在当地的成员所。对于拒收律师函或不寄送《回执》的商家,将被视为拒绝交纳背景音乐许可使用费。自2003年5月11日至5月30日,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及其成员所将派出律师对同意交纳许可使用费的单位营业面积或宾馆床位进行核查,填写《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作品使用申请表》,待使用单位将2003年度许可使用费汇给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湖南办事处后,该所将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音乐作品使用许可证》送达给已交费的单位。
  
  是否由消费者埋单

  播放背景音乐要付费,这无疑会使商家“额外”增加一笔费用。但是这笔开支最终会否摊压到消费者头上呢?
  
  一些商家表示,播放背景音乐,在提高品位的同时,也让消费者得到享受。播放背景音乐有点类似酒店提供冷暖气服务,似无必要通过提高房价的方式来弥补开支。某商场的李先生认为,播放背景音乐,能创造更好的购物环境,这样就能吸引更多的顾客来购物,那么一年所交的那些背景音乐费用相对来说就是很小的一部分了,没必要摊到消费者头上。
  
  但也有一些商家并不否定他们会把这些费用算到消费者头上。某中等规模饭店的总经理刘先生称,如果使用背景音乐收费,就意味着增加了营业成本,本来他们就盈不了什么利,为了持平,这额外的费用他们会把它摊入消费者的消费中。
  
  一些消费者听说使用背景音乐费用要摊在自己身上后则表示:“店家放音乐,我们可以选择不听。不听,为什么还要付钱?”对此,刘先生表示,这个问题他们没具体想过,如果消费者真的不愿意听的话,也不可能把它强加在消费者头上。应该实行价格听证使用背景音乐的商家希望背景音乐也能像出租车、自来水等一样有个类似的价格听证。有的商家老板直截了当地说:“听说使用背景音乐付费是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收取,既然是协会,那就是说应该只会替入了会的音乐人收。但在收取费用的过程中,不可能还核对一下播放的作品是不是会员的,那非会员的钱他们收了给谁?应该让我们和词曲作者参与价格的制订,只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单方面制订条条框框,却要我们交钱,我们心里肯定不乐意。”怎样才能确保签合同的赢利性场所都能按合同播放音乐?如何才能让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对词曲作者有诚信?对此,一些音乐人也有相似的价格听证的看法:“收上来的费用80%归词曲作者、20%归协会的比例,这不应该是协会单方面制订,应该和词曲作者进行商议。词曲作者一般不会追着协会索要版权费,要靠协会在诚信的基础上主动和音乐人联系,付给他们应得的费用。”(消息来源:中国商报 许煜 本报记者 万海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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