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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争取三年内基本完成“农改超”工程 四大途径

  联商网5月22日消息 促进菜篮子工程与生态环境、城市建设协调发展的“农改超”今起实施,杭州将争取3年内在主城区基本完成“农改超”工程,到2010年市区基本实现“农改超”目标。

  农改超有四大途径


  我市“农改超”(农贸市场改造为净菜超市)将通过四种途径来实现。一是对传统农贸市场的业态提升、调整改造。二是通过对盘活存量商业网点和社会闲置物业新办净菜超市。三是通过扩大超市生鲜比重达到“农改超”标准。四是结合房地产开发、旧城改造,新建新办净菜超市。

  原业主可出租参股

  “农改超”将按照先主城区,后其他城区,先易后难,新建(改建)农贸市场一步到位的工作原则,先在主城区试点,取得经验后,由主城区向外滚动延伸,做到成熟一个,改造一个,逐步向净菜连锁超市发展。“农改超”的经营主体一般应是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经营能力,实行连锁规范化经营管理的超市企业。“农改超”后,原农贸市场业主可出租物业,条件具备的,也可将物业折价投资参股。

  “农改超”的范围。从2003年起,对上城、下城、西湖、拱墅、江干区等区域内的各种不同经济性质、不同业主的室内农贸市场和扩建新建的农贸市场实施“农改超”。从2006年起,对滨江、余杭、萧山等地实施“农改超”。

  房产开发必配项目

  净菜超市的规划建设列入房地产开发小区配套公建项目。凡列入“农改超”范围的城区,不再新办传统农贸市场,市区工商、税务部门停止审批和办理传统农贸市场的开业和税务登记。原农贸市场从业人员(经营户)的分流,实行市场化运作。经营户租赁摊位合同期满的,自然解除合同,不再续签。“农改超”后的超市企业应面向社会招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原农贸市场从业人员。“农改超”实施过程中,合同未到期经营户的清退补偿及其他分流费用主要由各区财政安排解决。考虑到“农改超”是全市性的工作,市政府可在市网点建设资金列支一部分资金补助给相关城区、街道。 (杭州日报讯 记者李公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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