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长沙“老百姓”大药房要在上海黄浦区开办平价药店,却被
当地药监部门以“名额”已满为由,拒绝了开店申请。笔者认为,用名
额来限制审批药店的做法,值得商榷。
首先,一个地区办多少家药店,应根据当地居民人口密度、流动情
况、公众健康和收入状况来决定。药店多了,经营不好的,会被市场淘
汰掉;药店少了,又会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市场会通过自身的调节机制,
来达到资源的合理配置。
其次,在市场经济中,企业总是把利润最大化,作为自己投资经营
的目标。谁也不会到一个没有利润的市场去投资。即使投了资,也无法
生存下去。
最后,药监部门只是市场的监督和执法者,其主要职能应该是为企
业的发展提供公平、公正,能够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而不是对市场进
行限制。用名额来限制办药店,实际上是在用行政手段搞垄断,其实质
是反对竞争。对于消费者来讲,没有药店的增多,竞争的加剧,就难以
享受到优惠的药价和优质的药学服务。
自上届政府开始,政府的职能已从过去直接掌握、安排生产,转向
了为企业发展提供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即所谓“政府搭台,企业唱
戏”。药监机构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然而,传统思维的惯性,仍使某些地区的药监部门自觉不自觉地过
度作为,不仅“搭台”,而且“唱戏”,把本该由市场解决的问题大包
大揽,像设置开办药店的距离限制、名额限制等,无不渗透出对市场的
不信任。这非但不是尽职尽责的表现,反而可能造就更多权钱交易的“
机会”。所以,要想使政府所有部门的职能发生彻底转变,还须建立有
效的执法监督机制。陈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