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资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新百股份公司的24.49%的国有股份,将于6月17日在南京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上周五,新百股份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原则发布了相关公告后,传出了证券监管部门叫停的说法。波澜骤起使得明天就将进行的转让疑云重重:上市公司的国有股能否在产权中心转让?新百的国有股转让会不会被“叫停”?
在这次南京国有商业产权大转让的热潮中,新百集团的国有股转让因包含优质的上市公司新百股份的资产,且可利用“新百”品牌的无形资产,始终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据悉已有10多家民营大资本酝酿介入其国有股的收购。对证监会叫停的说法,新百集团办公室有关人士三缄其口,称完全不知内情。南京市商贸局也称未接到相关通知。南京一家上市公司董秘称,国退民进是大的趋势,但作为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是个非常敏感的问题,如何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目前确实因为政出多门而存在矛盾。依据《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应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进行。记者就此采访了证监会南京特派办,有关人士说他们正密切关注此事,但现在还未到发表明确意见的时候。
作为新百国有股的持有者和运营者,南京市国资经营控股集团副总经理周发亮昨晚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就此事作出解释。他说,南京这次“重洽会”转让的新百国有股,是指新百集团的国有股,包含上市公司新百股份的国有股。从程序上来看,是完全合法的。过去,国有股权的转让,不仅要有地方政府批准,还要由财政部审批,否则就无法“过户”。而在5月底国务院颁布的最新《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已不再强调由财政部审批这一条,这可能就是证券监管部门说现在国有股转让无法“过户”的真正原因。同时,在这个《条例》中,也没有明确上市公司国有股持有者——作为母体的国资控股集团,不能行使上市公司中国有股的转让权。也就是说,在产权交易所和在证券公司挂牌转让,都是可以的。当然,这种国有股的转让由于不能在证券市场上流通,也不会对证券市场产生冲击。换言之,新百国有股转让仍将如期进行。两大商业集团国有股转让引起了多方瞩目。而本报记者今天上午得到最新消息,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出现在明天挂牌转让的中央集团成员中。因而中央集团的挂牌转让没有涉及到新百遭遇的“尴尬”。据透露,此举主要是中商股份正在谋求配股,故暂缓国有股转让。中央集团明天挂牌转让的四家成员为太平商场、友华商厦、糖烟酒公司及市百货公司。(消息来源:扬子晚报 施新亚 李程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