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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炒货协会叫板家乐福事件 拷问经济立法的滞后

  联商网7月2日消息 在上海等地媒体圈中披露的家乐福高额“进场费”的事件引来八方关注之时,家乐福方面提出的“协会不具有合法性的理由”和“质疑炒货协会是否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两个问题再起波澜,炒货业协会立即召开了理事扩大会议,协会下属的32家理事企业积极响应与会。与此同时,闻名遐迩的年广久家族的芜湖“傻子瓜子”总厂向炒货协会递交了入会申请表示支持。随后,百货行业协会、糖烟酒茶商业协会、冷藏库行业协会、豆制品行业协会、家电商业行业协会、冷冻食品协会、内衣行业协会等都对炒协表示了极大支持。协会的11家常务理事会员企业已停止向家乐福供货,家乐福店的柜上也早已不见了这些“老面孔”。
  
  炒协叫板家乐福看起来是商家之间的经济利益上的纠纷,但实质上是对市场经济运行体制的一种考验。市场经济是法律经济,而家乐福高额“进场费”不免引发人们对市场经济运行中法律体系之中相关法律问题不完备的思考。
  
  家乐福高额“进场费”是不是属于垄断市场行为?这一点国内相关的经济法律对此并没有作出非常详细的界定,所以家乐福就敢在众目睽睽之下收取高额进场费。而家乐福的高额收费是一种变相垄断行为。国内企业欲想进入家乐福,面对着既没有法律规定又没有法律限制的高额进场费,国内炒协第一个站出来抗争,面对着家乐福的巧立名目,漫天要价的垄断行为,只能像堵了气的孩子般地不与家乐福玩了,炒协的联合虽然让人们看到了国内企业面对国际商业大佬敢于出来与其不合理的高额进场费说不,虽然炒协在用国际通行的方式即通过行业协会与家乐福交涉,对各地行业协会的发展有重大示范作用,但离开了国家法律的支持,炒协的举动还是显得有些势单力薄。在这一点上,国外对于垄断行为的处罚将是非常严厉的。垄断利润就是非法利润。垄断在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是重罪之一,因为垄断行为侵害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所以,当国内商家在运用国际通行惯例行事时,国内相关反垄断法的尽快完善才是炒协最终是不是有底气与家乐福玩到底最根本的决定因素。
  
  家乐福胆敢在众目睽睽之下对进场企业收取高额进场费的另一方面,大卖场的收费到现在国内尚未有明确的规定,与超市收费的相关规定在我国一直是盲区。许多需要明确的收费标准还没有具体的规定来界定,在上海市仅仅有一部于2002年出台的《规范超市收费意见》,这个《意见》只对超市收费作了粗线条的规定,对具体厂家来说,具有参考价值却不具维权效力。这就是说,炒协现在与家乐福弄的别扭,是一场没有游戏规则的玩笑而已,一旦进入法律秩序,炒协的合理主张是很难有法律来支持的。国内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经济环境还是非常不利的。近些年来,国家围绕着市场经济进行了大规模的立法工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已经开始建立和完善起来。无论是国内企业还是国外企业都在中国法律的框架之中来运作企业,但法律法规的不完备也正在考验着中国市场经济运行的方法和轨迹。当国内企业需要法律为他们撑腰时,法律法规的真空和空白让国内企业面临无法摆脱的尴尬。
  
  透过炒协与家乐福玩的这场市场游戏,缺少完备的游戏规则,像家乐福这样的商业资本大鳄代表的各类超市大卖场之所以敢变本加厉收取企业进场费,关键是商业资本在产品转变为商品的销售环节上处于强势地位,说到底是“店大欺客”,要制止这种垄断竞争的最好办法,就是尽快地把相关市场经济运行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起来,把那些让国外投资者怀疑的规定明晰起来,不要等到国内企业与国外商家在市场上打得不可开交之时再来完善相关市场经济法律不是有些被动了,国内经济法规相对滞后的现状如果不能得到及时地解决,到头来吃亏遭损失的只能是国内企业。近些年,我们吃法律法规不健全的亏还少吗?(消息来源:市场报 景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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