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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音像制品增值税”提案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科技类音像制品今年有望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

  日前,全国政协委员张新建收到了有关部门对他和另外17名委员共同提交的《关于降低音像制品增值税,扶植中国音像产业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有关部门对这一提案非常重视。新闻出版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音像制品的增值税税率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后,在答复中提出,首先将科技音像制品纳入增值税先征后退的优惠范围。目前,该政策已经国务院同意,具体执行文件正在会签,预计2003年科技类音像制品可以开始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张新建委员介绍道。

  张新建等18位委员是在今年3月召开的政协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交这一提案的。在提案中,他们表示,“自国家设立增值税种以来,音像出版发行业一直以17%计税,由于税率较高,加之盗版音像制品和非法经营活动的困扰和挤压,中国音像出版发行业自1998年以来效益下滑,亏损严重,如果国家不能采取相应的经济政策和扶植措施,中国音像出版业将陷入举步维艰的境地。为此,建议国家比照书报刊出版发行业的税率标准,把音像制品增值税降为13%,以有效地扶植中国音像产业”。

  现在,这一提案得到正式回应,科技类音像制品将首先得益。此外,新闻出版总署还明确承诺将继续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将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增值税率降至与书刊相同水平。

  对此,张新建委员说,这表明“国家在降低音像制品的增值税上已经迈出了可贵的一步”。

  税率也应与时俱进

  音像制品和图书等其他出版物相比,仅是载体不同,在内容上原本没有很大区别。然而,考虑到上个世纪90年代初,内地的音像制品主要为从海外引进的文艺类娱乐片,且当时家庭拥有录像机、录音机的比例也比较少,音像制品尚未成为大众化传播工具,而是依然带有奢侈消费品的特征,因此,国家税务主管部门并未像图书报刊一样,给予低税率以及增值税先征后退的照顾。1994年年初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地把音像制品的适用税率确定为17%,并且规定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在当时的情况下,这样的规定无疑是正确的。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音像制品及其播放设备的普及率越来越高,人民群众对这类产品的购买力也日益扩大。在这样的条件下,音像产品已经完全超出了纯娱乐的范畴,而向多领域拓展。在音像制品中,不光有娱乐节目,还有专题节目、综艺节目、科普节目、教材辅导节目以及儿童节目等等,而且非娱乐节目已经占到了音像制品总量的60%至70%。人们不断运用这种新的载体来传播先进科学知识和道德思想观念,因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仍然沿用过去的税率,显然是不合适的。”张新建认为,“我们在税率上也应该与时俱进。应该根据行业、根据产品的变化来不断调整税率。”

  具体到音像产业而言,他建议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当前音像界的现状,要根据音像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来调整经济政策和税收政策。“政府部门要把税率作为杠杆来发展和调控音像产品,使民族音像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有一个不断积累、不断扩大再生产的空间,从而真正达到扶植民族音像业的目的。”

  降税是当前扶植音像业的需要
 
  此外,民族音像业所面临的具体处境也让降低音像制品税率显得必要而且紧迫。
 
  首先是民族音像业在发展过程中,受到了盗版音像制品的困扰和挤压。形式各异的非法经营以及充斥于市场的盗版制品都对正规音像出版社和音像制品分销企业构成了严重的威胁。据张新建委员介绍,在国内,有1/3的音像出版社处于亏损状态,相当一部分出版商举步维艰,甚至到靠卖版号维持的地步。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如果不能在经济政策和税收政策上给予民族音像出版单位扶持,民族出版业会受到极大的冲击。

  从外部环境来讲,现在中国已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我们已经承诺允许外资进入中国音像分销领域。因此,我们一方面要按照WTO的规则和中国政府的承诺来吸收外资进入这一领域,同时又要在政策上对民族音像业予以倾斜和扶持,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民族音像产业成为21世纪的支柱产业。

  产业发展需“打”“扶”并举

  降低音像制品增值税是通过经济手段来促进和推动民族音像业的发展,而事实上,这只是扶植音像产业的“一只手”。民族音像产业的崛起,需要“打”“扶”并举,两手齐抓。

  在音像界,张新建委员更为人熟悉的一个头衔是文化部从事音像市场管理工作的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尽管长期以来,一直同音像市场的治理整顿联系在一起,一直关注中国音像产业发展过程的他却始终主张须“打”“扶”并举。“当前的音像市场存在着两个‘不够’,一个是对走私盗版非法经营的打击不够,一个是正版音像市场繁荣活跃不够。打击盗版,保护知识产权,是要做知识经济的守护神,是要推动知识经济的发展。打击盗版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都是为了繁荣和发展中国的音像产业。因此,要坚持两手抓,不光要通过行政手段打击走私盗版和非法经营行为,而且还要通过经济手段扶植民族音像企业。这次提案,就是通过政府部门调整经济政策和税率来促进音像产业的发展。”

  至于国家税收,张新建委员认为,我们的音像产业发展起来后,尽管税率有所降低,由于基数越来越大,从总体上看,国家税收不仅不会减少,反而会逐渐增加。同时,他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强税收监管,防止偷税漏税。在降低增值税率、增加音像出版发行单位积累的基础上,音像出版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税法,切实履行纳税人的义务。

  对于降低音像制品增值税的问题,张新建委员表示,他将抓住不放,继续以提案的形式,把中国音像界有关情况反映给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有关部门,以推动国家税收相应领域减免政策早日出台。 (中国文化报,汪建根,2003年6月30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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