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8年商务部就出台了《零供关系管理办法》,按这个政策执行也没太大问题,但现在社会舆论总喜欢利用供应商的一些言论将零售商推向造成物价上涨的风口浪尖,这是不太合适的。
不可否认,目前在一些零售商收取进场费问题上存在有失公平的现象,但供应商对零售商同样也存在“有失公平”。比如同样一家供应商,给外资零售商供货的价格与给我们内资企业供货的价格就不一样,难道这就是公平的?
对于零售商收取进场费问题意见最大的,更多是中小品牌的供应商,像可口可乐、宝洁等一线品牌,很少发生由于对哪个企业收费不合理而发生冲突。所以,中小品牌供应商首先思考的是如何让自己做强做大,只依赖政策的保护或零售商的退让是不长远的。
现在更让零售商纠结的恐怕是新一年零供合同该怎么签的问题,目前我们与供应商的新合同还没签,因为不知道该怎么签,不知道哪个条款是否合适、哪些字眼不可以出现,比如说,“进场费”不许出现,那“服务费”行不行?零售商为若干供应商提供卖场资源,但资源就这么大,谁都想占据最有利的货架,那零售商就应该根据不同的资源向供应商收取相对合理的费用。
针对本次国家推出的零售商要检查和自查要求,超市发首先表态,会按规定该接受检查的检查、该自查的自查。同时,社会舆论更应该理解一下零售商,虽然在2011年被指责为推高物价的替罪羊,但零售行业依然肩负着在“十二五”期间销售规模要达到30万亿元的重担。目前的事实是,相关部门一边拿鞭子打压着零售商,一边又鼓励着零售商要“玩命干”。
站在零售商角度来说,确实也希望和供应商更好合作,但费用不收没有道理。反之,如果一些零售商只把进场费当成一种营业外利润而不是用在更好地经营商品上的话,也是不对的。在这个问题上,关键是看零售商收取进场费后能帮助供应商做些什么。
2011年年末,我们召开了超市发供应商大会,也是供应商合作的一个答谢会。从反馈来看,供应商对超市发还是比较认可的。其实,如果供应商不是被某些零售商的高额进场费“逼急了”,也不会“闹腾”。所以,零售商的自律与社会责任感是非常重要的。
超市发现在有500多家供应商,小品牌供应商如果跟不上超市发对品牌和品质的需要,我们也要清理。尤其是与中小供应商的合作,首先会帮助他们,但如果真的不能满足超市发发展的要求,那肯定会与其终止合作的。
最后,对于本次整顿零售商违规收费,对于存在乱收费现象的企业,我们坚决支持清理,但更重要的也是希望政府相关部门更应该站在整个零售行业的大局来看待进场费的问题,毕竟整个零售行业更愿意看到的是政策的支持与鼓励。
(来源:超市周刊 作者:北京超市发总裁 李燕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