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工商约见太平洋百货 要求明示预付卡等问题 | ||||||
| 作者:;出处:《店长》2011年8月号 总第34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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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北京10年的太平洋百货年底将关闭在北京仅有的两家店。记者昨天从太平洋百货方面证实,太平洋百货盈科店和五棵松店所在的朝阳工商分局团结湖工商所、海淀工商分局万寿路工商所,于前天分别约见了两家门店相关负责人,并发出了《行政提示书》。 在《行政提示书》上,工商部门要求太平洋百货,对于持有消费积分卡、预付卡的消费者,应明示合法的解决方案,并在店内或在相关媒体公告;在停业期间出现质量纠纷的,要明确解决方案、地点、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工商人员表示,除了太平洋百货本身,里面还有一些店中店,他们也会要求这些商家妥善处理相关问题,避免损害消费者利益。 根据记者此前从太平洋会员中心了解到的信息,如果消费者已办理的卡中尚有余额及积分,只能在太平洋百货消费或兑换,商场不会退返现金,且盈科店对卡类使用日期限制为10月24日前。如果届时还有未使用完的余额,消费者可持卡到五棵松店继续消费。 “我们下周一就将此事汇报给公司董事会,然后出台相应的解决方案”,太平洋百货北京店相关负责人陶玉聪表示,届时,解决方案将挂在官方网站公示。 >>相关 五大服务行业规范预付卡 经营者暂停营业应返还预付费余额 就在前天,历时一年多、经过公开征集意见、专家论证并四易其稿的《北京市消费类预付费服务交易合同行为指引(试行)》正式发布,并将于9月起施行。该指引明确表示,经营者暂停营业超过30日以上的,应在暂停营业15日前以店堂告示或其他形式告知消费者,消费者要求解除合同的,经营者扣除已消费金额后,一次性返还预付费余额。不过该条款对应的是美容美发、健身、洗车、洗浴、洗衣五大服务行业的经营者。 百货行业目前并不在上述指引规范范围内,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今年5月份商务部等部门已发布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其中未涉及暂停营业的情况,但也做出这样的规定,为防止发卡人无偿占有卡内残值,记名商业预付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对于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发卡人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胡笑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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