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悟零售■关于通道费的再思考 | ||||||
| 作者:周勇;出处:《店长》2012年3月号 总第34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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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零售■关于通道费的再思考 文/周勇 通过进场费的限制,实际上是提高了市场准入的门槛,这也有利于建立市场秩序。我们应该对流通的相关环节减免税负,真正保护生产者、代理商、零售商及消费者的利益。 全球“寒冬”,顾客躲在家里不出门,使某些零售企业的营业额同比下降了50%以上。在零售遇到自然严冬、经济严冬的同时,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和工商总局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在全国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 这里所说的“规”主要是指:2006年10月12日由上述五部门联合发布的、自2006年11月15日起施行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业内反映,由于担心被查,有很多企业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签订2012年商品购销合同。其后,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组织起草了《零供购销合同范本》,虽然这是一个非强制性的示范文本,但这类规章的合理性有待商榷。 此类规章的出台,常常是基于无奈,或为了应急,当下层抗议达到一定程度,就会惊动上层批示,然后迫使主管部门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制定相应规章。制定过程照搬国外有关规定,名曰与国际接轨,实际上与本国情况和市场发展规律背道而驰。由此制定的规章,对企业起不到促进作用,却可以凭此随意检查企业行为。 我觉得,通道费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清思路: 1.即使通道费助推了物价上涨,也不应该受到指责。物价上涨是我国最近三十年的普遍现象,零售是流通的终端环节,零售价格主要取决于上游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零售企业规模扩大以后,实施批零一体化经营,通道费其实就是批发毛利。另一方面,零售是一个竞争性行业,连锁百强在社零总额的占比仅为十分之一强,如果由于进场费推高了零售物价,其影响力也十分有限。物价上涨的主要原因有两项,一是成本越来越高,二是货币越发越多。 2.通道费是利润的一部分,尚没有取消通道费的现实条件。在《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期间,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曾召集国家级大型流通企业的当家人在北京召开了一个座谈会。参会者包括国美电器、百联集团、北京物美、农工商超市、苏宁电器等企业的负责人。大家一致认为,通道费已经成为零售企业利润的一部分,出台管制办法要谨慎,不仅要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零售商的合法权益。听取企业汇报后,姜增伟副部长表示:以后制定类似的规定,一定要多听取大型流通企业的意见。 3.从连锁企业来说,可以渐进式改变以通道费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做法。这一模式会削弱企业的竞争力,生意人到最后都不会做生意了,货架上的商品,都是摆样子,真正卖得动的并不多。但,这需要有一个过程。 4.从宏观来说,应防止强势供应商尤其是外资利用品牌与资金优势占有零售终端的优势空间,打压我国民族产业。因为他们有钱,且强势,所以,能占领好的空间,商品能在终端长驱直入,这样会打压国内品牌商与中小供应商,对我国产业经济带来不利。所以,我们应该建立中小供应商扶持计划,对流通的相关环节减免税负。 5.供应商总是想控制市场价格,但由于零售商都想要最低价格,结果,供应商就制定一个统一价格,然后针对不同情况,开展促销活动,当然,销量大的门店与公司,得益就更多,获得的扣点就更大。这完全是利益驱动。至于价格控制,小零售商当然只能听供应商的,大型零售商则会打破供应商的价格限制,如最低限价。这种限价,在西方国家,如美国,100年以前就被禁止了,但如今则被认为具有经济上的合理性。为什么?因为最低限价,能保证最起码的服务质量。如果大家都走低价路线,结果是没有企业好好做服务,最终受害的还是消费者。 6.中小供应商规模小,要进传统渠道确实很难,如果什么商品都能进去,这个市场也就乱了。通过进场费的限制,实际上是提高了市场准入的门槛,这也有利于建立市场秩序。另一方面,中小供应商也可以通过新型渠道倒逼零售商。如果倒逼不成,那说明传统渠道还是有价值的,有价值的东西,就应该支付代价。 作者系上海商学院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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