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沃尔玛卖假冒腐竹豆腐皮被罚32.6万元 | ||||||
| 作者:;出处:《店长》2012年6月号 总第34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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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记者从福建省工商局获悉,福建省工商局检查总队日前在进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治理餐桌污染的行动中,依法查处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福州大利嘉分店、长城分店等3家卖场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及QS标志的腐竹、豆腐皮案件。经查明,沃尔玛上述3家卖场共销售涉案腐竹5392公斤,豆腐皮785公斤,涉案金额达31万余元。 省工商局检查总队依据《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沃尔玛上述3家卖场处以责令改正、警告、合计罚没32.6万元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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