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悟零售|小心挖到地幔 | ||||||
| 作者:周勇;出处:《店长》2007年12月号 总第34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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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超市做事的时候,有时候会遇到促销品或赠品不足而引起顾客投诉的问题。在新店开张时,有竞争店居然派人来捣乱,如针刺真空包装产品或恶意购买低价促销品。在出现大卖场面对面贴身竞争格局以后,因互抄价格引起的纠纷也时有发生,但最后都相安无事,和平共处。 为什么?因为大家都明白了一个基本道理:现在是文明社会,正在建设和谐社会,最关键的是企业要发展,店铺要吸引顾客,都需要有一个好的氛围与环境。所以,竞争双方最终往往能达成共识,求大同而小异。 令人震惊的是:正当党的“十七大”刚刚闭幕,全民共建和谐社会之际,江西南昌却出现了“南昌天虹商场杀人案件”,五十余名男子闯进商场,向商场工作人员行凶,造成1死14伤。 谁敢胆大包天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砍了人后,就那样大摇大摆地从天虹商场出来,然后绕到另一个商场的后面,走了,连警察都不敢去阻拦。”(据报道) 有专家认为,该恶性事件与近年来南昌商业竞争异常激烈的现状密切相关。 我觉得,这一恶性事件的真正根源不是商业竞争。一个商人,即使有通天的背景,也不敢明目张胆地去杀人,只有精神失常或黑社会组织,才会这样做。但50多人不可能集体精神失常的,所以,结论只有一个:在杀人者的背后有一个邪恶的组织,我把它叫做“疑似恐怖组织”,“杀人者”也是可怜之人,杀人者背后的组织策划者、决策者以及决策者背后的支持者,才是真正的元凶,应该把这些罪恶极大民愤极大危害极大的恶毒分子挖出来,依法清除之。 总之,我的观点是:(1)这不是简单商业竞争事件。(2)要查办四类人:第一是现场行凶人;第二是幕后组织策划人;第三是幕后决策人;四是后台与支持人(如果有的话)。只有把这四类人全挖出来,才能安民生得民心,否则,就不是抓根本,也不能体现“三个代表”以及共建和谐社会。(3)这一事件的根源有三个:一是某些地方政府与国家机器太软弱,软弱的可能根源是官商结合或勾结;二是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经营者或股权收购者的资格认定与责任承担机制没有建立起来,根源是没有建立公平的公有资产分享机制;三是黑社会或疑似黑社会势力有所抬头,根源是我国有些地区尚未进入现代文明社会。建议建立:应对“疑似恐怖行为”的快速反应机制,对疑似恐怖分子或黑社会组织成员,可以在不鸣枪警示的情况下解决清除之。 这一事件也使我想起曾经在徐州听到的一些故事: 最深的煤矿已挖了120多年,能挖的煤都已经挖出来了,几乎到了地幔,与地墁只有一皮之隔了,一捅就破!许多小煤矿,一般是亲戚朋友筹300-500万元包一口井,他们必须在2-3年内赚回本钱,否则就会亏。为了快速收回本钱就变本加厉地挖。挖煤一般需要两口井,一口井挖煤,另一口井通风。现在因为关闭了许多小煤矿,所以就出现了在自家园子里开一口井直接挖煤的情况,这样的井叫做“独井”。这真是遍地是黄金,遍地有血腥。老板叫人下去挖煤,不管你在下面怎么挖,只要挖一吨煤运到地面就给你30元,然后煤老板再加价卖给煤贩子。煤老板之间为了获得更多的分红,甚至把大股东骗到井下炸死!杀了大股东是为了活着的小股东可以多分几个钱。挖煤挖得眼睛发红了。所以,煤流淌着血,这是“血煤”,是一种“血酬”,是掠夺性的开采,是“吃祖宗”、“害同胞”、“卖子孙”。 当我们深挖洞的时候,要看一看是否挖到了地幔!深挖洞是为了多积粮,但如果过了头,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就会发生作用,不仅效益会递减,人类还会受到惩罚。 其实,“过头现象”历来就有,当今盛况只是历史的沉淀而已。如果“功高盖主”就会有“杀身之祸”;如果下属表现得太强势就有可能被领导调离、搁置甚至劝退;浙江的经济非常发达,但经常停电停水,哪怕是一个几百平米的小超市,也得配一个发电机,这是资源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城市的车越来越多,车速却越来越慢,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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