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人生|店长的“为将之道”
作者:陈继展;出处:《店长》2007年12月号 总第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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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商场如战场”,店长作为终端商业战场上的“领军之将”,其能力、素质成为影响零售企业胜败的关键要素之一,国内许多零售连锁企业不能实现快速连锁扩张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店长人才的缺乏。

  
  作为店长,究竟该具备哪些素质?如同战场上的将军,我认为店长的“为将之道”至少应该具备“智信仁勇严”五个要素。

 

  “智”:智慧、专业素质


  作为店长来说,良好的销售业绩是需要智慧和专业素质的。我们看到的大多数店长,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由于其能紧紧抓好“赢”字大棒,总能让门店保持较高销售增长,虽有疑义,但别人很难打破他的饭碗。当然,别以为你目前门店业绩良好就可以高枕无忧,作为店长,作为一名职业经理人,你如果想长期保有这个饭碗,你就得真正像了解吃饭一般了解自己的所在行业,该做好的不仅是自己管辖的门店,还得有能力做好连锁体系内其他的门店,甚至其他体系的零售门店;如同衡量一位将军的成败,一定不是他所在区域的战役一胜百逸。

 

  “信”:诚信、言出必践


  从“商鞅变法”的抬木励金来看,将领之令之所以能够“令行禁止”,“法”本身并非关键,关键在于将领言出必践的“信”字,店长作为门店的首席执行长官,要想达到令行禁止的效果,就必须做到言而有信,有的店长在涉及门店重大事务之前,为鼓动人心,往往大肆许诺,等到事情过去之后,由于各种原因而无法兑现,给员工的解释又很含糊,如此三番五次,店长的公信力就逐步失去,到后来只能利用职权强行发布命令,影响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基于此,笔者建议:店长要对自己的许诺负责,由于信息不对称、眼光角度也不同,员工对店长的许诺往往报着过高期许,从管理学角度来说,与其先给萝卜后抡大棒,不如先抡大棒,后给萝卜。惟有此,企业的执行力才能逐步提升并得到保障。

 

  “仁”:仁慈、体解关爱


  零售业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员工的劳动强度比许多行业都大,作为店长,除了要关心销售业绩外,对员工的关心可谓是第二大职业任务。中国古有楚王摘缨赦部下,更有赵括为伤士口吸脓血,他们的“仁慈关爱”都使得部下以死相报。


  与西方国家的国情不同,企业只需按照合同给员工支付工资即可,中国的许多员工并非把工资放在第一位,相反,对人情、集体荣誉感看得更重,作为店长,要了解中国国情,注重民情,了解员工的实际难题,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做到仁慈、关爱,让员工把“心”留在店内。

 

  “勇”:勇猛果敢


  作为店长,您在日常经营中身先士卒,还是只在办公室“运筹帷幄”?更多时候,我们发现许多店长拿着“店长”这个职务挡箭牌,在企业遇到难题的时候,指使部下到前线去顶,没有承担起管理者应当承担的责任,推卸给部下,如此重复,员工就会发现这是一位缺乏责任心的领导,从而对其领导力产生怀疑。作为一名将领,其魄力绝不来自他的权仗,而是其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的勇气,“领导领导”,就是要在前面“带领、引导”着大家往前冲,而不是一味地拿着权仗在后面鞭策驱赶。


  “严”:严格、秉法办事


  在中国这个讲究“情理法”的国度,企业内难免会存在用情理来代替制度的现象:这个是关系户,他的问题可以原谅;那人是新进员工,可以处理得严厉一点,所谓“民不患贫穷,患不均”,在一个不公平的环境下,想让员工开心、积极地工作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古有“孙武子摆阵斩美姬”,可知,一个制度的推行,一个组织的管理,不应该是法为情理让步,而应该坚持以制度为准绳,一个严于纪律的店长,即使一时得不到员工的认可,但久而久之,“公平”,这个作为职业经理人最基本的素质之一,必定会让店长在职场上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