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马识途|便利店绩效评估
作者:方宝庆;出处:《店长》2008年6月号 总第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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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功的商店,除了经营者的观念之外,重要的是,如何将理念化为可执行的依归,而且落实力行。
         
  众所皆知,便利商店的经营费用不外乎“租金”及“劳动费用”。过于迷信高租金必定是好地点的作法,是非常危险的。毕竟,营业额有其极限,致力于开源之际,不妨回头反省节流的真义。

  劳动费用是指商店内直接从事操作人员的费用,一般而言,一位店职员每天以8小时为工作时间计算,就目前台湾之便利商店而言,一家便利商店约需7人,日本则约需7.3人。

  究竟租金及劳动费用需控制在多少之内才合算呢?以年生产力(又称年毛利额=年营业额×年平均毛利率)来计算的话,其用于支付租金及劳动费用之费用,不得超过年生产力的60%,如果能控制在60%之内,就可称得上良质店了。

  如果将租金及劳动费用予以区分,严格来说,租金以不超过生产力之20%为佳,劳动费用则以不超过生产力之40%为优。

  以上面所谈的标准来推算营业额,如果目前台湾便利商店以每店使用7人,每人每月平均薪资为22000元,平均毛利率为25%计算,则该店之营业额则至少需达154万元,方可称得上良质店(7人×22000元÷0.4×0.25=1540000元)。

  也就是说,每个店职员每月至少须创造55000元之生产力(22000元÷0.4=55000元),方能合乎良质店的条件。

  而欲使自己的店成为良质店,除了控制房租外,劳动费用的控制、使用兼职人员、投入效率化设备等,就成了必然的课题。别人若需154万/月才算良质店,而您将费用成本降低,毛利率提高,竞争力不是就增强许多了吗!

  举个例子。新店黄××夫妇俩经营一家约20坪的杂货店已数年之久,每天营业达20小时,平均日营业额在5万元左右。

  民国77年适逢数家企业集团投入便利商店的经营,激起台湾便利商店的蓬勃发展。黄先生面临了新的竞争对手,不仅倍感压力沉重,同时也萌生倦意,而有结束营业之念。

  某连锁本部得知此事后,建议黄先生不妨加盟其连锁体系,并打通原有卖场格局,拓宽至40坪,同时延长营业时间至24小时。

  黄先生抱着姑且一试的心理,接受了此项建议。

  拓宽坪数、延长了营业时间的结果,最高营业额曾达既有的3倍之多,即使在景气欠佳的情况下,亦有2倍的营业额。

  黄先生乐不可支,逢人便说:“幸好当时做了这项改变,硬体的扩充虽是重要原因,而服务品质、店内外的清洁,更是不可忽略。”黄先生并未因此而忙碌,上轨道的运作制度,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赴国外取经,以求更上层楼。

  由此可见。商店诊断所得的结果,必须确实付诸行动,才能产生具体的成效。成功的商店,除了经营者的观念之外,重要的是,如何将理念化为可执行的依归,而且落实力行。

  面对竞争勿自乱阵脚,有所为有所不为,知己知彼,运用智慧,才能经营出“永远第一”的便利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