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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现状一:有时比较热,有时比较冷 什么时候比较热,什么时候比较冷?
开会的时候比较热,实战的时候比较冷;销售不好的时候比较热,销售还不错的时候比较冷;有时候热得发烫,有时候冷得发抖……
这种现象,相信大家都有体会。
怪现状二:有的认为它是灵芝草,有的认为它是草
当百货企业同质化越来越强的时候,差异化营销成为被寄予厚望的灵丹妙药,被认为可以解决企业在新的竞争环境中所遭遇到的很多问题;同时,另一种观点则更加强烈地认为,差异化营销是对销售没有促进作用的“虚把式”,远不如促销来得简单、实在、立竿见影。
这样截然相反的两种观点,经常会在某家企业的营销会议上同时出现(如果这家企业足够民主的话);而从近期全国百货企业的营销活动来看,后一种声音无疑更为嘹亮。
简单来说,这种现象不仅是对差异化营销认知上的“差异化”,更加是对差异化营销的功能界定上的“差异化”。
我认为:第一,差异化营销也是营销,对于企业而言,它不是灵芝草,更不是救命稻草,它只能解决它所能解决的问题;第二,任何营销的最终目的都指向销售,促销只是营销的一个环节,认为只有促销才具备销售力,就如同只承认窝头才是干粮、而将蛋糕拒之门外一样。
怪现状三:灵魂已经搁浅,躯体还在狂奔
我认为,差异化营销的灵魂是“具有差异化特质的品牌属性”。
美国著名管理学家和经济学家迈克尔•波特在描述差异化战略时指出,当一个公司能够向客户提供独特的、其竞争对手无法替代的商品,而对客户来说其价值不仅仅是一种廉价商品时,这个公司就把自己与竞争厂商区别开了。
在理解波特的这段话时,需要注意:
第一,“商品”绝不仅是实物、物质性的,也可以是某种体验或某种观念。
第二,客户是“商品价值”的前提。如果不清楚客户是谁,商品的价值就无从说起。
第三,价格(性价比)是“商品价值”的首要方面,但绝不是全部。
第四,“商品价值”必须是独一无二的,因而是“竞争性思维”的结果。
对于百货企业而言,如果能够用一段文字或者一张图表,将自己的这种独特“商品价值”描述出来,那就是这家百货企业的品牌属性。
“品牌”应当是差异化营销的不二灵魂,因为它是每家商业企业区别于其他商业企业的独一无二的DNA。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品牌建构缺失、不完整、不清晰、以自身商品结构取代品牌建构等状况比比皆是。在这种情形下去谈论差异化营销,不正是“灵魂已经搁浅,躯体还在狂奔”吗?怎能指望有超越期待的效果呢?
印第安人有句谚语:走慢一点,等等灵魂。实在是对目前中国百货业进行差异化营销时的一句价值连城的忠告。
那么,百货企业的品牌如何建构?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系统性工作,对此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此,给出常用的思维结构示意图,以供参考:

怪现状四:理应“以人为本”,怎奈“以人为木”
差异化营销的根本、基础是什么?是人。成功的差异化营销,人是第一要素,缺少了这个“第一”,人就成了木头。
差异化营销的根本又是什么样的人?这里又可以从两个层面来说。
第一个层面的“人”,是指顾客,“以人为本”就是一定要把顾客当人看。听起来很可笑,但从实际的状况可以发现,确实有很多企业把顾客不当人——他们总在讲“顾客是上帝”。
世界上任何一种不平等的关系,都不可能维持太久,就算顾客是上帝,这个“上帝”跟我们又是什么关系?
所以,我们跟顾客之间不是简单的甲乙方关系,也不是一边高、一边低的不平等关系。我们推崇平等、互动的朋友关系:有责任,够真诚,对生活也好、时尚也好,都具备相同、相似的价值观念和审美趣味,都具备相同、相近的理想和情趣,因而彼此值得信赖。
如果非要讲顾客是上帝,那么我们跟上帝也是朋友。然而,最好还是把顾客当人看,因为只有人才会具有这样那样的差异、才会具有这样那样的不同需求;如果顾客是上帝,全世界上帝只有一个,我们就不需要差异化营销了。
把顾客当人看,就是真正尊重顾客的需求,尊重顾客真正的需求。
顾客的需求都有哪些?这里就不展开论述了,只是想着重强调一下,要在波特所说的那句“对客户来说其价值不仅仅是一种廉价商品”上面多加思考。
第二个层面的“人”,是指企业内部的人,企业的营销团队、甚至是每个员工。这里有四个方面需要注意。
首先,具有差异化营销思想的团队、具有差异化营销意识的员工,是百货企业进行差异化营销的根本和基础。如果没有这一点做保障,我们在此所做的探讨立刻毫无意义。
其次,要以人为本,要把员工当人看。差异化营销的思想也好、意识也好,都是可以从无到有的,变化和成长是人性当中最为光辉的一面;因而要注重对营销团队的训练。
再次,营销团队的职能必须发生转变,要从狭义的促销、企划职能转变成为以资源整合为首要职能的部门。
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职能转变?哲学家马丁•布伯认为,世界的核心不是你、也不是我,而是你和我之间的关系。我们想一想,一家百货公司有多少种关系需要处理:核心的是我们与顾客的关系;内部的有我们与经销商、品牌商的关系,还有领导组织与员工的关系;外部的有我们与媒体的关系、我们与异业联盟单位的关系、我们与联合营销合作者的关系、甚至我们与竞争对手的关系……
这些关系如果处理得都不错,那非常有可能在差异化营销的方法上引发革命。只拿个计算器,在烛光下计算毛利损失差异的“差异化营销”,是没有前途的。
最后,品牌创建之后在进行差异化营销时,不仅要注重对外传播,也要注重对内传播。
据我和伙伴的研究,理想状态下,品牌主张会与企业CIS系统中的MI(理念识别)形成一种互为形影的关系,特别在百货等服务行业内更是如此。因而在进行差异化营销时,要特别注重品牌的对内传播,注重品牌与MI、CC(企业文化)的融合。这其实也是依据常识所能得出的结论,如果我们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将所谓品牌、所谓差异化营销热火朝天地进行了很久,员工们居然还不是特别清楚企业要做什么,那结果将是灾难性的。
在百货行业内,差异化营销在某种意义上与企业每个成员都密切相关,因为每个成员都将影响到波特所谓“商品价值”的实现,甚至每个成员都是所谓“商品价值”的一部分。
怪现状五:有时候“爱讲白话”,有时候“不讲人话”
这个说的是百货企业差异化营销的传播。传播为什么要放到最后?因为在前面那些问题都没有清晰的情况下,探讨传播是毫无意义的。然而,实际的情况是有很多企业跨过前面的领域,直接在传播当中下了很多苦工:有的是“爱讲白话”,促销是什么就讲什么,而且讲的雄壮威武;有的是“不讲人话”,一味“借鉴”他国、他人“先进经验”,不光顾客看不懂,甚至我们自己都看不懂。这就是不把顾客当人看、而当上帝看的结果,因为只有上帝才“听的懂各种语言”。
如果前面那些领域当中的问题都探讨清楚了,传播就会对差异化营销起到正面的促进作用。对于传播技巧就不展开论述了。
综上所述,我认为百货企业在进行差异化营销时所必须注意的问题有:
对差异化营销的功能要界定清晰,差异化营销只能解决它所能解决的问题。
具有差异化特质的品牌属性是差异化营销的灵魂。要着重思考三个层面:顾客在哪里?我们为顾客创造的独一无二的价值是什么?如何传递这种价值?
要把顾客当人看,真正尊重顾客的需求,尊重顾客真正的需求。
要注重营销团队建设,完成部门职能的转变。
要注重品牌的对内传播,注重品牌文化与MI(理念识别)、与CC(企业文化)的融合。
要在传播上多下工夫,要“会说人话”。在同质化极度严重的情形下,从某种意义上讲,差异化营销就是差异化传播。
如果只用一句话来概括我们对于百货企业差异化营销的认识,那就是:找对人,做对事,讲对话。 最后再补充一句,差异化营销必须持之以恒的实践,最忌朝令夕改、一曝十寒。所谓做一件好事不难,难的是做一辈子好事,更难的是一辈子只做一件好事。 (作者系陕西英狮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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