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的三大要务
作者:李正新;出处:《店长》2009年10月号 总第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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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内容基本分为三类。第一,管理规则方面的课程,告诉员工“公司的管理规则是什么”,内容多为企业文化理念、企业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第二,技巧类的课程,告诉员工“如何提升工作技能,把工作做好”,主要内容如服务技巧、操作技巧等。第三,心态类的课程,用一些感性形象和案例,设法在受训员工中获得一定程度的共鸣,从而在潜意识中感染员工,达到灌输思想的目的——这个层次对培训技巧的要求较高。

  什么是培训?大部分教科书、培训师都千篇一律地回答:知识、技能和态度。态度能培训吗?显然不能。知识和技能有什么关系?请看下面的培训三大要务。

第一要务:训练技能 

  客服人员不会微笑,你在课堂上就要示范、督导和强化训练,以至教会学员微笑。焊工在工作中遇到不会焊接(两种金属焊接不上)的问题,你(培训师或上司)首要的任务是:亲自示范,用标准的动作和科学的方法教会焊工进行焊接。

  以上毫无争议,可仅仅训练技能就够了吗?员工会问:为什么要这样笑?为什么刮去表面的氧化物就可以焊接?所以,培训要上升到原理的高度。

第二要务:传授原理(知识)

  训练技能解决的是如何做的问题,而原理是告诉员工为什么要这样做。有的管理者经常这样训斥员工:按这样做就行了,哪有那么多为什么?!这是错误的,也是危险的。员工不知道为什么,执行起来就将信将疑,更重要的是没办法举一反三,更不要谈创新和发挥。

  传授知识是否要追踪溯源,是否要系统化,祥略到什么程度?我认为不能一概而论,这要因人、因事、因情况而定。学员基础好,可以道清来龙去脉;时间充裕,可以锦上添花;任务紧急,原理可以少讲或不讲,事后再补讲。至于是否要系统化,笔者的观点是:系统(结构)一定要展示给学员,你可以只讲其中某一部分。就像你给学员介绍东莞的地理和风土人情,你一定要以广东省地图作背景一样。

  如今的培训理论强调:训练技能是培训,传授知识是教育。我认为多少有一些误解或岐解。培训一定包含传授知识(原理)和训练技能,所以培训是教育和教练的完美结合。放弃原理的技能训练多少有点无源之水,逐本求末。笔者认为:在职训练可以更偏重技能,职外训练可以更偏重原理(也是一致性、成本节约、环境的需要和限制)。

第三要务:启发思维

  一位焊工会焊接了,也知道了焊接的原理,可以举一反三、融会贯通了,可遇到不会裁剪又来问你了。问题在哪里?员工的思维是:遇到不会的问题就去问上司或干脆不做了。启发思维的任务就是告诉他:你除了问我以外,你还可以做什么呢?比如:你可以去尝试(试做、试验),你可以问有经验的同事,你可以上网查询。更重要的是:你一定要相信,问题是一定有办法可以解决的。当培训师现场解决一个所有学员都认为不可能解决的问题时,学员自然会受到启发,受到触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