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品牌“二更天”
作者:联商网编辑部;出处:《店长》2010年2月号 总第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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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有品牌(Private Brand,简称PB)是零售商以自身的销售能力为支援,自行研发、自主设计,然后自设生产基地或选择合适的制造商进行生产加工,再贴上零售商的自有商标,在自属零售网点或者终端进行销售的产品。通常是该零售企业的专用和独家商品,商品种类包含食品、日用品、衣物、家电等。

  零售业的PB商品在国外市场的发展由来已久;在我国,自有品牌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引入连锁经营机制后才引起广泛关注的。可是,至今为止,我国零售企业的自有品牌仍处于比较原始的状态,并无骄人的战绩。但无论怎样,我们都不可否认PB市场业务和发展战略在中国零售市场是大势所趋。在新的零售形势和2010新的十年的起点上,零售企业和门店是不是到了真正关注和践行自有品牌战略的时候了?

  如上海商学院教授顾国建所言:“中国的‘世界工厂’已经开发生产出世界上任何一种零售业态的产品,零售连锁企业要主动对接‘世界工厂’的资源,用于国内市场的开发和内需的提升;要充分利用‘世界工厂’的资源,开发自己的品牌。世界零售业的历史说明了这样一个真理:自有品牌商品在未来将会成为企业主要利润来源的商品。虽然我们还没有做自有品牌的经验,但我们可以学;虽然我们还没有自己的设计队伍,还没有掌握市场的流行元素,但我们可以先从制造商的样品库中选择自有品牌产品开发的对象,逐渐形成自己的设计理念和风格。为了将开发自有品牌作为企业未来的战略发展方向,我们必须成立自有品牌开发事业部或成立专业公司,招聘理科和工科管理人员,尤其是产品设计开发人员,来从事这样一项事关连锁企业长久发展的‘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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