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源节流(三)
作者:徐鸣;出处:《店长》2010年2月号 总第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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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增收来扩大收益无可厚非,但是,我们得仔细掂量,这些销售是否达到了既定目标?单纯的考虑陈列收入多少而不计算占位后的销售毛利多少,是不是正确的做法?

  我们一直都在呼喊低成本运作之类的口号,但实际上,绝大多数的门店经营者的脑海里,唯一重视的只有“销售”!  

  销售的确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没有销售,什么都不存在,但是你有没有想过,脑海里只有销售,结果会怎么样呢?

销售与实际收益分析 

 

  先看一些数据(见图表1),这是一家标准超市的TOP20商品数据,很明显,卖得好的都是毛利率非常低的商品,甚至是还出现了巨大负毛利的商品。我们都知道,标超和大卖场不同,竞争策略也根本不同,标超不可能以超低价作为卖点来吸引顾客。但是,就是因为“更多管理侧重点在销售上”,因此出现了销售非常高,毛利非常低(甚至于负毛利)的现象。所以,我们得非常冷静地思考一下,现在这么做对吗?  

  显然是不对的!我们一直强调开源节流,一直强调“生意的最终目的是获取更多利润”,如果连这点都忘记了,那么生意的核心就失去了。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店长这么做呢?其实很简单,主要是公司考核导向出现了偏差!  

  大部分人也许都会接受绩效考核作为管理手段,也愿意收入与绩效完成挂钩,但如果技校考核中更多侧重于销售的完成,那么店长也只能以“销售为重”,至于获利控制那是很次要的事情了。然而,这样一来的结果很有可能出现“公司大锅里没有饭(没有盈利);但是个人饭碗里装满米饭(个人收入大幅增长)”这种奇怪的现象。就我所接手的公司价格管理整改项目,多数公司遇到的最大问题,都在这里。  

  公司没有很好地善用绩效考核导向,导致公司不盈利但是参与绩效考核的人却大发奖金的现象,究其原因不是别的,其实就是没有很好的理解“开源节流”的真正含义!  

  开源是应该的,做高销售是应该的,通过增收来扩大收益无可厚非,但是,我们得仔细掂量,这些销售是否是必须的,是否达到既定目标?既定目标是“扩大收益“,如果“扩大收益”不是最终目标,那么做高销售就没有实际意义!

综合获利分析  

  目前大多数零售企业都向供应链收取费用,名目繁多,较为集中的是以“陈列”为收费的理由,比如某品牌买断某个端架长期陈列其商品而支付陈列费用。但很多企业往往关注的是收取了多少陈列费用,而忽略了其它收益!  

  门店的陈列资源是有限的,好的陈列位置更是有限的,这些位置之所以好,就是因为顾客能够更直观地看见商品,商品流转速度相对较快,但是有时候,某些商品花了若干陈列费用后并没有产生多少可观的销售毛利,反而可能导致门店陈列资源总收益下降。我们看一下一组数据,进行对比(见图表2)。

 

  A商品签署了一年的端架陈列协议,收费为2万元,占据端架一年时间,产生的销售毛利为500元,总收益为20500元。这样很好了吗?不一定,我们得算算账。  

  如果这个端架不是包年,而是按照需求阶段性分给其他商品陈列,可能陈列费用没有达到2万元,但是很有可能综合收益超过20500元。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就得好好考虑一下,单纯的考虑陈列收入多少而不计算占位后的销售毛利多少,是不是正确的做法。

税收等成本分析  

  目前很多中小型零售商使用现金采购商品,特别是在供应链不发达的四五级市场,现金采购比率占30%以上,占非食品的60%左右。很多企业这样做都缘于同一个原因:能够获得更低价格。但是事实如此吗?不一定! 

  目前大部分零售企业都是正规经营的,是一般纳税人,要缴纳增值税,但大部分从各种批发市场获得的商品都是没有包括增值税的商品,其价格是未税价格,但是很多企业在管理上没有精细化,直接就在这个未税价上加价。这是不对的。 

 

  举例来说(见图表3),如果把现金价格作为未税价计算,售价1元,毛利率为50%,如果作为含税价计算,毛利就成为41.5%;如果售价0.55元,更会出现完全不同的毛利率结果。当这些商品越卖越多的话,非但没有实际利润,可能还会因缴纳增值税而变成巨额亏损。  除了税收差异外,还有“运输成本/杂项”费用,而很多企业目前都没有把这些费用纳入进商品成本,这造成商品成本虚低,看起来毛利很好,实际结果却并不是如此! 

  还有很多关于门店管理的细化内容,暂且不再过多展开了。我以为,每一个店长、每一个合格店长都应该成为一个综合性的管理人员,工作和思路不能像钟摆那样非左即右,那样的店长充其量也只能算是一个“愚忠”的店长!

(作者系华润万家华东区前采购总监,现为零售业资深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