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越常规的利益模式 | ||||||
| 作者:潘文富;出处:《店长》2010年4月号 总第34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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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企业指责供应商报价水份太高,且厚此薄彼,供应商又抱怨零售商收费收得太狠;企业会认为员工工作不够尽心尽力,而员工又会指责企业太抠门,每月只有三瓜两枣的工资;顾客认为零售企业玩价格游戏,零售企业又会抱怨顾客无理取闹…… 这类冲突的结果就是大家的“利”都越来越薄,且情分也越来越淡,甚至可能恶化成仇视敌对的关系。大家都想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这没有错,不过,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不一定非得要建立在对方的利益损失上,这中间,还是有许多策略和操作空间,能让大家实现“情”与“利”的和谐相处。 要想解决问题,首先要分析问题,导致当前各类利益纠纷的根本原因出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利益过单一化 二、 对对方的需求缺乏研究 三、 缺乏回转的余地和转移的空间 四、 沟通层面缺乏包装 问题的分析大致如此,而要真正解决起来也就是围绕着这几个关键点,做一些实际的工作: 一、 从单一利益到多元利益 对于顾客来说,更加丰富的商品选择、更加科学的使用知识、更加安全的商品保障、更加贴心的服务等,这些也是利益;而不仅仅只是希望买到更便宜的商品。 作为零售企业,对供应商也好,对顾客也好,完全是可以提供更加多元化的利益形式,没有必要非得集中在当前单一的利益上。 二、 研究对方的需求 上面所提到的多元利益形式是需求,除此之外,供应商和顾客当前存在的各类问题的解决方案在哪里,这也是一种需求;供应商和顾客的自身价值如何被承认和发挥,这也是一种需求。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零售企业可以考虑对部分供应商进行成长帮扶,引导供应商成为高标准科学化的供应商,或是在卖场内部不定期地进行商品鉴别和使用安全展示,引导顾客增加商品知识,更加科学合理地选购商品等等。 零售企业有必要建立体系或是确定专人,来研究合作伙伴或客户的深层次需求,这才能从根本上抓住对方的心,稳定合作关系。在有“利”在基础上做到有“情”。 三、 增加回旋余地和转移的空间 若是零售企业能够做到持续研究供应商的层深层需求,不难发现相互还有很多话题可以沟通,很多别的项目可以合作,这些新发掘出来的项目完全可以作为一个回旋余地,在常规的商品合作层面出现问题时,作为缓解冲突的回旋余地。 四、 加强沟通层面的包装 有理不在声高,有权不在话硬,如果有些话直白地说出来,对方很难接受,那为什么不进行一些包装再说呢?例如,零售企业要求供应商建立与其对接的数据体系,要是直白地说出来,供应商往往会认为卖场在硬性要求他必须配合卖场的工作,甚至是在刁难他。若是包装一下,说这是帮助供应商建立科学化的管理体系,更加有效地实现和卖场对接,降低损耗,增加工作效率,使得供应商更加具备竞争力,在同行当中率先实现与卖场的高效率系统对接,这是一种指导和指引。那么,供应商接受起来也顺畅得多,也能正面地看待零售企业的各类新要求新标准。 同样一件事情,同样的最终目的,以什么样的理由进行包装、用什么样的态度说出来,结果可能大相径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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