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斥责的艺术 | ||||||
| 作者:端木清言;出处:《店长》2010年7月号 总第34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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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门店管理中,店长常常用批评代替处罚、用处罚代替沟通,这种做法所缺乏的便是对斥责艺术的理解和应用。 在崇尚标准化管理的时代,据我所知,还没有一间公司把“斥责管理”纳入店铺运营管理体系中去。 我们都无法否认,标准化管理存在诸多的盲区,尤其是在对“人”的管理方面。在我看来,门店管理对“事”的管理,即是对店员“行为”的管理,基本上可以通过SOP(作业标准程序:StandardOperation Procedure)的时间、动作、参照程序等定量、定向化的标准程序解决。但是,对于店员待客、上门作业以及Call Center顾客联络作业过程中,因顾客而异的例外事件,SOP则无能为力。或者说,对店员“态度”的管理,正是SOP的盲区。 态度决定一切,对于门店及后台服务而言,态度决定服务质量。所以我更倾向于将门店作业管理二分化,即分为行为管理和态度管理。行为的管理,可通过SOP标准程序的创建、训练、强化,提高作业效率,节省顾客购物过程中的时间、精力成本,降低顾客抱怨的几率、程度;而态度管理方面,则必须借助人性化管理的手段,培育、影响、改变、养成。 众所周知,标准作业程序框架下的制度化管理,其核心在于配套的惩罚体系,即所谓的火炉法则。而约束性制度对于店员而言,很多人抱有侥幸或逆反性心理。这也是很多企业面临“有制度,不执行”、“有奖惩,无改变”等内部管理困惑的根本原因。 在此情况下,管理的二分化便成为必要。在我接触的店长们中间,有很多“唯制度论”的教条主义者,也有一些“反制度”的自由主义者,但这两类人群都不是好店长,或者说,都不是能持续保持好业绩的店长。 在我看来,用批评代替处罚、用处罚代替沟通的极端做法,所缺乏的便是对斥责艺术的理解和应用。尽管很多企业回避斥责,也缺乏类似的制度化管理文件,但是,遇到店员犯“错误”时,很多店长还是会“大声”地斥责。 如果不懂得斥责的艺术,“大声”、“严厉”地斥责,只能招致适得其反的效果。那么,斥责艺术的关键点在哪里呢? 第一, 斥责时机的选择。 松下幸之助先生说过:“当着顾客的面斥责店员,或夫妻吵架,是赶走顾客的‘妙方’。”从店员的接受度而言,当着“外人”或者“众人”的面被斥责,是一件“丢面子”的事情,“忍无可忍”之时便会产生“大不了不干”的反抗心理,甚至产生与店长“怒目相向,拳脚相加”的过激行为。 第二, 斥责方式的选择。 最后, “ 严厉其斥, 归乎其责”。 作为批评的一种,斥责是一种“超级”批评。一般性的批评,可以有头无尾,而斥责则必须落到错误的根本原因上来,帮助店员彻底矫正工作行为或服务态度上的错误。否则,所谓的斥责,就不再是一种管理手段,而是一个阻碍门店服务质量提升的“敌人”。 (作者系原某著名电器连锁公司总部培训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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