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列的基本条件 | ||||||
| 作者:麦德豪;出处:《店长》2010年10月号 总第34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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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列的好与坏,似乎没有准确的评断基准。一般而言都是凭印象和感觉来判断。站在顾客的立场思考,对顾客有利的陈列就是好的陈列,这也是一种感觉。近一步来看,对顾客有利的是哪方面呢?若不具体地说明出来,也不能用来评断卖厂陈列的好坏。 陈列必须具备的基础条件有下列6项。 a.陈列必须容易被看到。 b.不容易被看到的话,顾客则不会知道该商品的价值为何。 c.顾客不知道该商品的价值,便无法认同该商品的价值。 d.商品的价值不被顾客所认可,表示陈列无效。 e.为什么?因为陈列是让顾客认同该商品所拥有独特价值的手段。 1.明亮度 2.高度(有效陈列范围) 3.陈列型态(垂直陈列、前进立体陈列等) 4.障碍物的移除(去除死角等) 5.陈列道具(陈列台、其他道具等) 方便选购是为了让顾客即使不问店员也能够知道什么商品摆在哪里,让顾客能够自己判断不同商品价值的差异,自行选购。 1.商品经过分类 2.分类透过物理的区隔(隔板、道具) 3.顾客只看商品就知道的分类 4.分类的排列是有顺序的(用途、尺寸、价格、颜色等) 5.分类的根据与顾客一致 人类的视野宽度左右约120度。顾客站在卖场通道上时,能够看得较为清楚的幅度约1.5~2.0m。因此,原则上一般认为单一分类的范围最好是在这个范围内的一台陈列架中。 若商品不容易被拿到,顾客也就无法确认其价值。很难拿到的商品,自然也不容易让顾客有购买的冲动。 1.陈列型态:前进(立体)陈列等 2.陈列道具:开放式道具(封闭式展示柜中的商品让人难以接触) 3.陈列的高度、深度:摆放位置过高和太深都会让顾客很难拿到 4.安心感:拿了之后也不会倒或是破坏造型的陈列 没有震撼力的陈列,将商品推向顾客的力道就弱了。商品必需透过陈列才能将它的价值传达给顾客。 1.陈列量 2.品项数(能够比较商品的量) 3.连续感 4.立体感 杂乱、不洁的陈列,将使商品的质感下滑。 1.清洁感(脏污、灰尘、先进先出、破损品的处理等) 2.统一感(最上端的货架、POP、道具等) 3.娱乐性(季节性布置、提供生活情报等) 1.容易被看到 2.方便选购 3.方便拿取 符合上述要素的陈列,店员在整理、补货时也较为简单,寻找商品所花的时间也较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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