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对事 也把事做对
作者:郭特利;出处:《店长》2010年11月号 总第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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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年前,一方面为锻炼体能,同时也因为奥图码的品牌行销活动需求,个人重回跆拳道馆,开始了间断近20年的跆拳道锻炼;两年来,每周至少一次的跆拳道锻炼,成为我纾解压力与自我锻炼的快乐时光。

  周末,在两小时的训练课程结束后,道馆一名平时非常乖巧的国小女学童(约五年级)询问教练,同班另一女同学常喜欢作弄她,甚至有时会由身后抱住她摇晃,令她颇感不舒服;虽向其表达多次不喜欢此类肢体接触,但对方仍未停止此类游戏,想请问道馆教练,她该如何因应,是否可用跆拳道反制。因我恰巧站在旁边,教练征询我意见,希望给女童合适的建议。

  我当下表明,当然不可以用跆拳道反制。学跆拳道的目的在自我健身与修炼,并非用于解决人与人之间的争端。况且,同学的行为可能只是游戏或者调皮的另一种型态,以跆拳道反制,可能会创造更多不必要的争端与后果。

  个人对女童建议,应当请老师协助处理;在场另有学生家长赞同,也表示若老师无法处理,再透过双方家长沟通即可,当然不可以使用跆拳道做为解决问题的工具。女童有点不情愿,似懂非懂地接受我们大人的建议,答应不会用跆拳道做为解决同学之间纷争的工具。

  已为人父,当然可以理解女童的困惑;平时在道馆跆拳道的练习,不就是为了防身,何以我们这些大人,不同意她使用跆拳道反制同学对她造成的困扰。原因在于,学跆拳道的目的在自我健身,防身只是在当个人安全受到威胁时,不得已才采取的措施。同学之间的嬉闹,无关人身安全,二者显着不同。况且,在科技进步与讲究法治的现代社会,武术对我们的保障其实远不如法律制度,我们当然要遵守法治社会的规范,来解决人与人之间的争端。

  从健身的角度练习跆拳道,是做对了事;但若欲以跆拳道解决与人之间的纷争,则是没把事情做对。企业经营中,同样有许多类似的情形。

  曾听香港友人说起某香港知名艺人多年前扩张财务信用,大举投资香港不动产,最后以破产告终。无奈与可惜的是,事后香港房地产大涨。换言之,若此艺人当时未扩张财务信用,而能持续至今日,将是大幅获利而非破产。

  经营品牌业务亦同,在建立奥图码成为专业投影机品牌的初期阶段,我们避免华而不实的广告宣传,而着重于服务体系与通路的建立,旨在除了做对事之外,也能把事做对。

  做对事,重要;把事情做对,也重要!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郭特利)